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第二場聽證會 杜淦堃:未有證據顯示ICU曾向承建商索發泡膠合規文件等 質疑連最基本可燃性測試亦未曾做過|持續更新
發佈時間:09:54 2026-03-20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0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舉行第二場聽證會。
消防處收SDN後12次派員巡查 質疑有否發現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
【11:36】杜淦堃表示,當承辦商需要停用系統時,必須提交「系統暫停通知書」(SDN)。根據規定,消防處在收到通知後,應於24小時內派員到場進行風險評估。他指消防處在該期間曾有12次相關到訪記錄。他質疑,在多次到訪期間,消防人員是否有察覺到現場的火警警報系統已被關閉,抑或消防處人員根本假設了系統當時處於正常運作狀態,這些問題均需消防處進一步探討及交代。
杜淦堃進一步引述消防處人員的口供指出,在2025年4月至5月的到訪期間,相關人員從未進入過消防泵房,亦未曾檢查電控制板。人員更未有確認承辦商是否僅僅將水泵隔離,而並非關閉總掣,此舉或導致相關情況。
承辦商認未派員處理水缸停用 消防系統停用超過半年
【11:25】杜淦堃表示,證人梁先生的書面供詞清晰指出,根據法例規定,消防裝置及設備必須由註冊承辦商親自執行停用程序,絕不能由管理方自行決定。他指梁先生承認中華發展有限公司並未派員進行相關停用操作,其解釋為「中華發展獲宏業告知,停用事宜將由宏福苑的物業管理方ISS負責。」杜指此解釋是否符合相關規例的要求,有待進一步釐清。
杜指消防水缸的維修工程由太陽建設亞洲有限公司負責,涵蓋B座,E座的水缸維修。值得注意的是,E座的工程持續時間遠遠超出了首份「系統暫停通知」(SND)所訂明的14日限期。這亦是宏業要求中華發展提交SND以申請延長停用時間的原因。
他指,梁先生的供詞顯示,中華發展似乎從未主動查明為何系統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延長停用。其證供指,宏業每14日便通知中華發展申請延期,而中華發展則每次均提交SND以延長停用期。
杜淦堃表示,現有證據顯示,相關申請共達16次之多。直至火災發生時,大廈的消防系統已實際停用超過半年。每次申請延長,中華發展似乎都未有審視其實際需要,亦未有到場視察工程進度,反而持續報價並提交申請。令人驚訝的是,從首次報價的相關要求已可見,整個停用期預計將超過一年。在此情況下,中華發展有必要向委員會交代,其反覆申請延長停用,是否僅為獲取相關報酬,而完全忽略了其作為註冊承辦商應盡的責任及當時存在的實際風險。
業主立案法團有責任確保消防裝置及設備維持有效運作
【11:14】消防裝置及設備監管方面,杜淦堃表示,宏福苑火警警報系統一度被關,只有一至兩座大廈的系統透過人手方式重新啟動;有居民曾嘗試啟動樓層內警報系統,惟系統無法運作。
杜指,按《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業主立案法團有責任確保消防裝置及設備維持在有效運作狀態,並須聘用承辦商每年至少為大廈的相關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有「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而若工程需令消防裝置通宵關閉,或關閉時間超過24小時,相關人士需向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杜續指,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完成對受損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維修後,須提交「恢復消防裝置聲明」。
未有證據顯示ICU曾向承建商索發泡膠板證書等 質疑連最基本可燃性測試亦未曾做過
【11:10】杜淦堃表示,另一名涉事的房署屋宇保養測量師劉嘉敏陳詞提到,2024年ICU代表的劉嘉敏在陳述中指「我們得悉承建商正在嘗試使用具阻燃標準的發泡膠作為窗戶的臨時保護。」
杜淦堃質疑,這個說法在發布前是否已經過ICU核實。
杜淦堃指,從現有的證據可見,ICU似乎連最基本的可燃性測試,例如使用打火機進行簡單燃燒測試,都未曾做過。同時,並無證據顯示ICU曾向承建商索取相關的發泡膠板證書、測試報告或合規性文件,以核實其可燃性,如若存在相關文件,應盡快向委員會披露。
此外,杜淦堃提及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間,ICU曾進行四次現場巡查。然而,相關人員表示,由於該四次巡查主要是針對其他投訴,因此並未特別留意這些被指易燃的發泡膠板。
古小平與屋宇署顧問謝先生諮詢意見存分歧
【11:00】杜淦堃表示,房屋署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的證詞說法與獲借調的屋宇署顧問名為謝先生的回應存在明顯出入。
他指,古小平於9月25日曾到訪宏福現場,目睹有發泡膠板存放於地面層,並張貼在電梯大堂的窗戶上。他在證詞中指出,當時向獲借調的屋宇署顧問謝先生作出口頭諮詢,並獲告知使用發泡膠板遮蓋窗戶的做法不屬於建築工程,因此無需符合阻燃要求,也不會被視為未經批准的建築工程。
然而,謝先生其後透過律師樓作出書面回應,其說法與古先生有顯著分歧。謝先生回應的重點如下,首先,就諮詢過程而言,謝先生承認曾接收口頭查詢,但他強調,根據政府慣例,涉及生命安全的專業意見必須留有書面記錄,認為在缺乏書面記錄的情況下,古小平的單方面說法對他本人未必公允。
其次,針對古小平所指謝先生曾表示發泡膠板的使用並不違規,謝先生強烈否認。他從專業角度指出,自2017年英國倫敦格倫費爾大廈大火後,香港政府已就事件進行研究,對建築外墙使用易燃發泡膠物料保持高度警覺。基於此經歷,他對相關物料的使用極為謹慎,堅稱不可能建議任何人採用發泡膠板作為可接受的施工方式。
第三,關於法律規管的問題,古小平認為臨時使用的發泡膠板不受條例規管。但謝先生引述《建築物條例》第16條(1)(b)的規定反駁,指出承建商在進行工程時必須採取適當的防火措施。他認為發泡膠板屬可燃物料,會增加火災風險,不應被視為適當的預防措施。因此,即使僅作臨時使用,有關做法亦已違反上述條文的規定。
杜指出,謝先生的回覆與古先生的證詞在表面上有直接衝突,這些分歧必須在日後的聽證會上通過進一步作證及盤問來釐清。
居民投訴發泡膠易燃冀助檢測 消防處指「不屬職權範圍」
【10:47】杜淦堃在會上展示宏福苑居民向部門表達對發泡膠封住窗戶的關注與憂慮,例如有市民向政府的投訴中指出,有居民曾取宏福苑F、G、H旁建築廢料中的發泡膠樣本測試,發現物料易燃燒,並沒有阻燃特性,要求消防處調查。消防處助理處長書面回覆,曾派員到場巡查並發現屋苑內有一定數量發泡膠板,但「非不尋常情況(which was not irregularity concerning FSD)」,並於同日結束該投訴個案的處理。
其後宏福苑前業主立案法團副主席麥志雄再向消防處提出投訴,指發泡膠屬「極高風險物料」,並要求消防處協助檢測。消防處高再回應稱,該事「不屬消防處職權範圍(issue beyond the ambit of the FSD)」,但建議向其他部分求助。杜指,根據《消防條例》,消防處有責任在需要時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故事件是否屬於消防職權範圍仍有待進一步澄清。
法團前主席徐滿柑與承建商宏業均知悉發泡膠板並無阻燃保證
【10:35】杜淦堃指,有居民在Facebook發布影片,對大廈採用的封窗發泡膠板安全性提出質疑。根據居民在9月23日已透過1823投訴熱線提交影片截圖,標題為「大家會見到『封窗膠板係易燃物』」。居民對物料安全表達強烈關注。
杜在聽證會上公開一張圖片,指去年10月10日的一次工作會議上,承建商宏業表示:「新一批發泡膠板將於之後那個星期送達,屆時會對該材料進行燃燒測試。」
然而,在這次工作會議之前,當時的立案法團主席徐滿柑曾於10月透過WhatsApp與宏業的何建業(Gordon)進行討論。
何建業詢問:「我想問清楚,居民對FOAM BOARD(發泡膠板)咁大意見……即使有的話,我都唔夠膽擔保係一定有阻燃的。」徐滿柑則回應:「影段片……當然,影嘅時候唔好咁流(馬虎)。」「但注意,第一期無法更換。」
杜認為,雖然該WhatsApp對話可能欠缺前文後理,未能反映全部內容,但僅從現有證據判斷,至少顯示徐滿柑與承建商宏業均知悉,新一批發泡膠板可能並無阻燃保證。即使訂購了所謂的新一批阻燃發泡膠板,亦只會用於尚未安裝的窗戶上,換言之,已安裝的發泡膠板將繼續缺乏阻燃能力。
直至去年10月,宏業表示新一批發泡膠板已經送達,並說明物料已到。據稱,宏業在場即時使用火機測試,結果是不能燃點,說法與其他相關證據似乎相符。
何偉豪單獨低下協助疏散居民 嘗試與同袍會合失散
【10:30】杜淦堃表示,開案陳詞時間有限,不可能逐一在陳詞中詳列,現階段只呈上具關鍵性及代表性的證據。他稱,消防員何偉豪嘗試從二十五樓乘升降機拯救市民時,不幸從三十一樓外墜下,有揣測指他是否單獨行動、是否未遵從指令。他播出一段影片,希望釐清事實,片中顯示三名消防員,而影片一位相信是何偉豪的消防員留下,協助疏散居民。他指,消防員單獨行動,是因為他在協助撤離災民,隨後嘗試與同袍會合,但是失散。杜指,該片段僅作例證,團隊手上大量證據,會在開案階段逐一討論。
杜強調,委員會非意在影響媒體報道,但事件本身或會觸動社會情緒與記憶,準確的報道對公眾了解事件極為重要,相信大家都會認同。
孫靖乾:傳媒就開案陳詞作出廣泛報道 憂慮令公眾產生錯誤印象
【10:21】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指,留意到傳媒就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的開案陳詞作出廣泛報道,擔心令公眾之間產生錯誤印象,以為獨立委員會已就火警起因及導致重大傷亡原因作出結論。政府必須澄清,現階段實屬言之尚早,因為獨立委員會尚未有機會正式聆聽任何涉事方的證據、陳述及證供。
他續指,外界已將相關報道視同獨立委員會的調查結論,而政府及各涉事方未傳召證人和提交適當陳詞,在如此早階段作出判斷,並不恰當。他又指,獨立委員會開場陳詞僅屬部分,政府等涉事方將作解釋及說明,並會在開案陳詞簡單澄清。
杜淦堃:有必要審視發泡膠製品是否加速外牆火勢向各單位內部蔓延
【10:20】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在陳詞中表示,現有證據清楚顯示,涉事承建商在進行外牆維修工程期間,為保護屋苑各單位窗戶免受鑽孔作業影響,曾廣泛使用發泡膠板覆蓋窗戶。他強調,相關證據非常明確。
杜淦堃指出,委員會將審視專家就有關發泡膠板如何助燃、助長火勢蔓延及其造成的實際影響所作出的裁定。他表示,團隊會與專家共同探討,發泡膠板在建築物外牆起火時,是否構成打破窗戶並令火勢蔓延至單位室內的原因之一。
考慮到大量住戶是在單位內喪生,杜淦堃認為,有必要審視發泡膠製品是否加速了外牆火勢向各單位內部蔓延。他指出,事發當日承建商使用的發泡膠板遮蓋了窗戶,除了可能助長火勢,亦帶來另一後果,就是阻礙室內住戶視線,可能影響他們疏散。
杜淦堃亦提到,現行關於樓宇維修中可燃材料使用的一般規則,以及各政府部門對這些規則是否適用於發泡膠板,存在不同理解及意見。他認為,不論現行法律規則如何詮釋,對於樓宇使用一些易燃材料,實際上均應受到更為嚴格監管。
陸啟康: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和不偏不倚態度完成工作
【10:15】陸啟康強調,今次香港史無前例有這麼大的災難,形容「好多人是有情緒,我們是可以理解的」。但他提醒公眾,「我們一定要保持客觀中立,聽完所有證供,我們才可以對所有人不偏不倚作出結論」。他強調,結論會在報告書內,希望公眾要對委員會有信心。
【10:04】委員會主席兼法官陸啟康表示,昨天看到一些報導,令他感到些許不安。他希望傳媒能夠準確地幫助委員會,將他想說的訊息傳遞出去。
他指在昨天的開案陳詞中,聽到了許多現階段掌握到的新證供,亦有不少以前從未聽過的證詞。但他發現,許多人似乎根據委員會此次的作供,對委員會的調查作出新的結論。這正是他擔心的地方。他強調,委員會應該以公開、公平和不偏不倚的態度,去完成委員會的工作。
陸啟康續稱,在尚未進行聆訊、正式審訊,以及聽取受查方陳述之前,若預先作出結論,並非公平之舉,亦有違不偏不倚的原則。
陸啟康明確表示,現階段的證據,或是代表律師團隊提請委員會考慮的事項,並不代表委員會的最終結論。他重申:「我哋呢個調查一定要公平,我哋要對死難者公平,我哋亦都要對受查者公平。」
今次聽證會除了委員會主席兼法官陸啟康、委員陳健波、歐陽伯權外,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大律師李澍桓、俞匡庭、李俊軒、張天風及馮天榮代表獨立委員會出席會議。杜淦堃稍後將繼續陳詞,探討發泡膠遮窗戶。
記者:黃子龍、曾偉豪
攝影:陳浩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