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助中介客戶開戶 兩時任銀行職員認罪 官關注案中角色押後4.14判刑
更新時間:17:26 2026-03-19 HKT
發佈時間:17:26 2026-03-19 HKT
發佈時間:17:26 2026-03-19 HKT
兩名保險中介涉嫌向3名時任銀行職員提供賄款,誘使職員幫助中介客戶開設戶口,5人共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三罪。30歲銀行前財務策劃副總裁,及39歲前客戶經理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客戶經理有意向控方提供協助,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遂押後其判刑至5月4日。副總裁及早前認罪的31歲前業務經理原訂今日作求情及判刑,惟張官關注兩人案中角色,遂押後判刑至4月14日,期間二人續獲保釋。
5名被告依次為30歲盧穎衡,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前財務策劃副總裁;35歲韓杰及其妻子34歲周崟瑛,兩人均為時任保險經紀兼中介;39歲勞焯儉,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以及31歲万卉,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5人同面對2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韓杰另再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兩被告承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
盧穎衡及勞焯儉今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二人案發時於滙豐銀行北角一間分行任職,盧應兩名中介要求協助他們的內地客戶於滙豐開戶,每宗成功個案可獲500至1,500元報酬。由於盧無權開戶,遂聯絡同事處理相關個案。其後勞加入犯案,盧就每宗成功個案支付100元予勞。案發時間,盧從中介收取逾17萬元賄款,協助234名內地客戶成功開戶,其中約74個帳戶被滙豐銀行偵測到存在洗黑錢風險。
万卉早前亦認罪,案情指她於滙豐銀行北角一間分行任職,應兩名中介要求協助客戶開立滙豐戶口,每宗成功個案可獲500元人民幣賄款。万卉於案發時先後協助12名客戶成功開戶,並收賄共6,000元人民幣。銀行經審查後,發現當中4個帳戶存在洗黑錢風險。
韓杰及其妻子周崟瑛的案件被押後至5月4日答辯,待控辯雙方再作商討,期間二人續獲准保釋。
案件編號:ESCC 1665/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