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男商人涉姦討債前女友 5男2女陪審團一致裁定罪脫

更新時間:17:01 2026-03-19 HKT
發佈時間:17:01 2026-03-19 HKT

53歲商人疑分手後免費居住在前女友物業,拒絕償還前女友借給他的500萬元,並在女方3年前到酒店房間追討欠款時,涉嫌無視女方哭訴「我透唔到氣」及「你唔好再搞我」而強姦對方。審訊期間,辯方指前女友當時以為被告與太太身處酒店才衝上酒店,惟女方否認。被告自辯時則指女方案發當日到酒店找他時,怒火中燒地問他妻子是否在場,發現錯怪了他後,自行脫衣與他性交。案件在高等法院完成9日審訊,5男2女陪審團今退庭商議近3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罪脫。

事主為討債前往酒店房

被告林德成,否認於2023年9月26日,在九龍海逸君綽酒店某室内,強姦女子X。X供稱,她當晚前往酒店房間要求被告還款期間,二人發生爭執,X感到身體不適及頭暈,更在廁所嘔吐。被告建議X坐在床上休息,期間被告撥弄她頭髮並將她推倒,被告脫掉其内褲。X隨即指「你唔好搞我,我而家呼吸好辛苦」。被告不予理會,脫掉X的内褲,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將下體插入X的體内,更揭開她上衣親吻乳房,性交過程歷時約20分鐘。

案件在高等法院完成9日審訊,5男2女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罪脫。
案件在高等法院完成9日審訊,5男2女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罪脫。

辯方盤問X時指出,X曾辱罵被告「你老婆做雞,你個女做雞」,X亦曾傳送語音訊息予被告女兒:「你爸爸唔要你哋㗎啦,你哋死咗條心啦,我個仔係你爸爸林德成個仔」、「我識咗你爸爸25年,你媽媽有冇搶人老公,你自己計下啦」,惟X辯稱她當時傳送語音訊息時作出激烈言辭是因為「佢騷擾我個仔先㗎!佢話我做雞又盛!」

X指被告曾威脅「會搞我個仔」,又「不停搵黑社會同江湖人士騷擾我」。辯方問X遭被告強姦時是否感到疼痛,X供稱當時被告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其私處感到痛楚,因為被告下體「比較長」,形容該痛楚為「肉體同肉體碰撞嘅痛。」

被告自辯稱X控制慾強

被告自辯時指,他與X約在2000年第一次拍拖後分手,他其後與現任妻子結婚,並育有兩名子女。他與X在2020年久别重逢,熟絡後兩人再度交往,妻子亦得知他有婚外情。他形容X第二次拍拖時控制慾超強,令他「好似無咗自己」。他否認拖欠X 500萬元,僅承認拖欠約170萬元。

被告憶述案發當日,X氣沖沖到酒店房間找他,問他其妻子是否在房間內,被告認為X很重疑心,遂向X解釋他因生意夥伴決定不入住該酒店房間,為免浪費才臨時入住房間一晚。X平息怒火後,發現自己誤會了被告,其後自行脫衣,自願與被告性交。

案件編號:HCCC407/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