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演唱會︱突取消頭場惹不滿 消委會接24宗投訴涉款$6.3萬 促主辦方交替代方案

更新時間:18:50 2026-03-10 HKT
發佈時間:18:50 2026-03-10 HKT

台灣天團五月天早前宣布3月24、25日及3月27、28日,在啟德主場館舉辦演唱會,惟突然取消3月24日「頭場」演出,改為3月29日「出道日」開新場次,引發歌迷不滿。消委會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截至今日(10日)下午1時,共接獲24宗相關投訴,涉及總金額逾6.3萬元,最高一宗為6,700元。

16投訴宗來自非本地消費者

消委會又指,24宗投訴當中,8宗來自本地消費者、16宗來自非本地消費者,投訴內容包括主辦單位沒有為消費者更換場次,以及影響專程來港觀眾的酒店及交通安排。

已購買3.24頭場歌迷可退款

翻查資料,五月天原定3月24、25日及3月27、28日,在啟德主場館舉行《回到那一天25週年巡迴演唱會》,票價分別為港幣$1855 / $1555 / $1355/ $1155 / $955 / $755/ $555,3月3日中午12點起在快達票(HK Ticketing)公開發售。惟主辦單位突然在昨日(9日)在社交平台宣布,會在五月天出道日,即3月29日加開場次,與歌迷慶祝成團29周年,並同時公布取消3月24日「頭場」,稱需要「確保所有場次的演出均以最佳的狀態呈現,並讓每個場次的歌迷圓滿享受到生日限定的重要時刻」,而已購買24日場次的觀眾可獲退票安排。

消委會:影響部分已買門票訪港旅客行程

消委會表示,取消演唱會個別場次會令已購票人士失望,甚至影響部分購買了門票的訪港旅客行程,消委會敦促主辦單位妥善處理,包括考慮給予不同替代方案。消委會亦提醒消費者,應留意主辦單位的公告,以了解最新的事態發展及安排,同時保留相關交易紀錄。如沒有獲得退款,亦可以之作為憑據再作追討。

消委會強調,一般來說,演唱會門票受條款及細則所約束。《商品說明條例》旨在禁止商戶對消費者使用不良營商手法,包括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先誘後轉銷售及不當地接受付款。香港海關是《商品說明條例》的執法部門,違反此條例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罰款$500,000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