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韋怡告姑仔誹謗案丨姑仔供稱:「佢係公眾人物,有上電視,但唔出名囉」 並指其「好識扮傻、扮窮」
發佈時間:12:40 2026-03-10 HKT
2007年落選港姐、有TVB「御用宮女」之稱的42歲女藝員張韋怡(Gogo),6年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姑仔潘碧玉(Jade)誹謗,姑仔則作出反申索。案件今(10日)於高等法院進行第7日審訊,原告大律師林嘉仁盤問姑仔潘碧玉時指出,她故意稱張韋怡家境貧窮,又指她並非著名藝人或成功商人,意圖對張韋怡作出聲譽傷害,另指張韋怡出演TVB節目《味分高下》擔任味之天使「啤梨」時「好受歡迎」,「嗰時開始好出名」。潘碧玉回應說:「佢係公眾人物,有上電視,但唔出名囉,出名係大眾都知」。
本案原告張韋怡(Gogo),由大律師林嘉仁代表;被告潘碧玉(Jade),由大律師江小菁代表。張韋怡及其「丈夫」潘德鴻今到庭旁聽,潘碧玉今亦繼續出庭作證,接受原告大律師林嘉仁的盤問。

潘碧玉指自己「持家有道十幾年,無功都有勞」
林嘉仁指出,工人Maria對張韋怡「舉中指」,張韋怡「丈夫」、即其兄長潘德鴻才決定「炒」Maria。潘碧玉供稱,「我哋成家都好錫工人」,「個時兩個工人都走曬,係十幾件、百幾件(瑣事)推曬俾我,迫癲咗我」。潘碧玉指自己「持家有道十幾年,無功都有勞」,強調「如果唔係,我老豆點會俾啲錢我管理」。
張韋怡「丈夫」、即其兄長潘德鴻曾斥資1693萬元購入九龍大角咀私人高尚住宅屋苑「帝峰‧皇殿」某單位,潘德鴻早前在庭上承認他買樓前曾向其妹妹潘碧玉無息借貸300萬元。當林嘉仁指出潘碧玉是妒忌張韋怡才對張作出誹謗,如發文指張韋怡向潘父取得100萬元,以作張韋怡兒子Ashton之教育基金,但「轉頭用來供自己到北京讀書」;潘碧玉否認,並指「我點會妒忌佢100萬呢?我屋企自己都好富足啦,我一出世已有九龍塘(8000呎獨立屋)3分之1(股份),最少幾千萬」。
林嘉仁又指,潘碧玉「份人非常小家 」,因家中水壺及煉奶事件「小題大作」,「爆粗」又叫張韋怡「食屎」。潘碧玉表明「唔同意」,解釋「我哋成家都好錫工人」,「 工人任用雪櫃嘅嘢」,「點會話我計較小朋友食物」。潘碧玉憶述潘父當時認為張韋怡「點解要刻薄我啲工人,計住啲雞蛋牛奶」。潘碧玉又提到「我300萬唔洗寫借據借俾佢⋯⋯如果我咁計較,點解我唔寫借據借300萬俾佢,計埋煉奶依啲幾蚊嘅嘢?唔make sense (意指「說不通」)」。
指張韋怡在庭上作供很多與事實不符
林嘉仁指潘碧玉故意提及張韋怡父親破產,故意稱張韋怡家境貧窮,「想佢更慘」;潘碧玉稱她只是道出「張韋怡父親破產」的事實,重申「我無話佢好窮喎」。林嘉仁指張韋怡在庭上作供全是她真誠相信的事實,潘碧玉搖頭表示不同意,指出張韋怡在庭上「加左好多與事實不符嘅嘢落去,好用力加嘢,就好多漏洞」。
林嘉仁提到潘碧玉指張韋怡並非著名藝人或成功商人,意圖向張韋怡作出二次聲譽傷害,林嘉仁特別提到張韋怡當年出演TVB節目《味分高下》擔任味之天使「啤梨」時「好受歡迎」,「個時開始好出名」。潘碧玉供稱:「佢係公眾人物,有上電視,但唔出名囉,出名係大眾都知」。
林嘉仁指出潘碧玉網上發文,積極推動促成涉案誹謗,而潘碧玉的誹謗文字令張韋怡「咁慘」,更因此張韋怡需向精神病醫生求醫。潘碧玉即稱:「佢好enjoy media(exposure)㗎喎」,意指張韋怡十分享受媒體曝光率,又指張韋怡「依幾日、日日都係庭外(俾記者)影相」。
潘碧玉供稱張韋怡「話我屋企爭家產,話我貪心 」,又指「潮州人重男輕女,叫我知足」,「講到我好似我好窮咁」。潘碧玉強調「我爸爸錫到我燶㗎!」,指明張韋怡「大話不攻自破」。潘碧玉在庭上直指張韋怡「好識扮傻、扮窮,好鍾意扮囉」。
案件編號:HCA 1500/2020
法庭記者:劉曉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