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電訊公司男職員被指啤酒混大麻 兩姦暈眩18歲女同事 2項強姦罪脫
發佈時間:15:05 2026-03-06 HKT
現年38歲電訊公司男職員被指5年前謊稱宴請一眾同事上門,為18歲兼職女同事預約的士到家中,邀請對方吸食大麻被拒,其後涉嫌將大麻加入啤酒中供其飲用,乘其暈眩時兩度強姦。男職員否認2項強姦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第一次強姦後事主向母親發訊求助,被告隨後在廁所門口再度強姦X;女事主則供稱到廁所致電母親,要求對方電召的士後離去。7男陪審團今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一致裁定被告2項強姦罪脫。
控方稱飲有大麻味啤酒後暈眩並兩遭強姦
男被告彭勵進(Patrick)被控於2021年4月20日,在位於荃灣青龍頭村的住所中,先後兩度強姦X。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被告與女事主X當年同在元朗一間電訊商的專門店工作,X為兼職員工,兩人曾交換電話號碼,X亦以「Patrick」儲存被告的手機號碼。案發當日,X在天水圍見工後,被告安排的士接送她到其住所。被告聲稱已邀請大批同事到其家中聚會,但X到達後發現屋內並無其他人。X詢問其他人在哪時,被告指其他人將於稍後時間才到達。
被告向X遞上大麻,但X拒絕,被告便自行吸煙及吸食大麻,其後被告再向X遞上一支已開蓋的藍妹啤酒,X飲用時嗅到大麻味,但認為可能是被告吸食大麻後的殘留氣味,飲用後感到暈眩。被告建議她上床休息,並在床上靠近及擁抱她。X試圖避開,但被告強行脫去她衣物並企圖親吻,繼而強姦。其後X以要如廁為由離開房間,期間感到頭暈並向母親發訊求助。控方指,被告隨後全裸出現在廁所門口,再度強姦X,並在其腹部射精。
作供曾哀求被告「唔好」但反抗無效
女事主X其後以視像形式出庭作證。X供稱,當日她乘坐被告安排的士到達被告住所,飲用啤酒期間開始感到迷糊。她強調自己「唔係飲一兩罐就醉嘅人」,但當日僅飲用一兩罐便覺得「愈來愈唔對路」,「飲咗一兩罐就開始迷」。她曾借尿循一會,其後飲啤酒時感到「愈來愈唔OK」。
X主動問被告「可唔可以借你張床瞓一陣?」並表明只想暫時休息,有需要時可隨時下床。X記起當時在床上休息期間,感覺有人把手搭在她膊頭,之後被告將手放在她腹部上,她嘗試揈開被告的手。她睡覺期間則感覺有人在她身體上方,她迷糊張眼時目睹被告開始脫去她的衣物,並嘗試除下褲子。她急忙整理衣物,過程重複兩次。X形容自己「完全無力」,被告「真係好大力」,最終脫下她的內褲,並以下體插入她的陰道。X指自己在性行為過程中哭泣,反覆哀求「唔好」,堅稱「當時好抗拒」。最後X到廁所致電母親,要求對方電召的士後離去。
案件編號:HCCC136/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