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私家車溜後釀1死7傷 菲籍女司機兩危駕罪成 官指理應確保私家車不溜後才離開車輛

更新時間:16:01 2026-02-27 HKT
發佈時間:16:01 2026-02-27 HKT

任職家傭的菲律賓籍女司機於2021年在中環卑利街斜路,未妥善停泊私家車,導致車輛高速溜後,外籍女途人被捲入車底不治身亡,意外另造成7人受傷。菲籍女司機否認危駕引致他人死亡等兩罪,今在荃灣裁判法院受審。暫委法官祁士偉裁決時指,被告理應確保私家車不會溜後才離開車輛,而專家證人案發後檢查車輛,亦確認所有剎車掣及停車掣等沒有故障,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押後案件至3月6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候懲。

案發時私家車剎車掣未被啟動

法官祁士偉綜合證供指,在2021年12月10日晚上8時許,被告駕駛私家車接載僱主,其後私家車駛至中環士丹頓街與卑利街交界時,被告停下車輛,隨後從駕駛座位跨步踏出私家車,車輛便開始溜後衝下斜坡。涉案車輛衝下斜坡時,撞倒一名外籍女途人,女途人被捲入車底,頭顱骨折和顱內出血,翌日傷重不治。當時,另有7名行人因事故受傷,被告同日被捕。

法官稱,汽車工程專家供詞,案發後就涉事私家車作檢驗時,確認剎車手掣及斜坡起步輔助系統等(Hill Hold Function),沒有出現機械故障「有效地發揮功用(function effectively)」,故唯一合理推斷是,案發時私家車的剎車掣沒有被啟動(the parking brake has not been pressed)。若剎車掣有被啟動或關掉汽車引擎,私家車理應不會溜後。

祁士偉法官引述被告證供,被告在2013年時取得駕駛執照,案發當日與往常一樣停下私家車,並按下剎車掣,惟沒有關掉汽車引擎。被告憶述,當她踏出車輛時,便察覺到車輛開始溜後,惟強調當時已入了「P波(即停車檔)」。法官祁士偉引述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車輛迅速溜後,明顯被告沒有入「P波」,車輛當時或屬於「D波(即正常行車檔)」或「L波(即爬坡檔」。法官認為,被告或以為自己已做了防止車輛溜後的動作,惟實際並沒有作相關舉動,並指被告理應確保私家車不會溜後才離開車輛,終裁定她兩罪成立。

為同一僱主工作長達16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在菲律賓出生,與前夫離婚後獨自撫養兩子女,兩子女現時考入大學後,被告的收入全用於支付子女的學費及供養父母。被告自2009年起為僱主任職女傭至今約16年。辯方引述僱主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已屬於家庭的一份子,惟被告在發生本案後不得離港,被告亦對於裁決及判刑深感害怕,被告對於意外的發生深深感到後悔,望法庭輕判。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6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候懲。

48歲的女被告MAGSINO RESHIELLE LAGURIN,任職家傭,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兩罪指被告於2021年12月10日,在中環士丹頓街與卑利街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引致Ma Elodie 死亡,以及引致TRUONG Lise Pui Yee、RIACHI Jalien、馬諾天及許日元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111/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