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下載兒童色情物品存手機內提堂 獲准以1萬元保釋3月再訊

更新時間:15:32 2026-02-13 HKT
發佈時間:15:32 2026-02-13 HKT

39歲休班警涉嫌在去年7月,下載逾300張兒童色情照片及影片,並儲存在手機內,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20日,待準備轉介文書,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等。

被告吳嘉亮,報稱公務員,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指他於2025年7月16日,在香港粉嶺粉嶺樓路17號芬園第1座一個單位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在一部手提電話內儲存了377張圖片和4段影片。

案件編號:FLCC416/2026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