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東壩坐地起價濫收內地旅客逾百元車資 的士司機認罪罰款$3000
更新時間:18:31 2026-02-10 HKT
發佈時間:18:31 2026-02-10 HKT
發佈時間:18:31 2026-02-10 HKT
45歲的士司機承認今年1月初在萬宜水庫東壩的士站坐地起價500元,更稱只會駛往福田口岸,濫收內地旅客逾百元車資。被警員當場揭發後,司機表示「因為的士生意差」而犯案。涉案司機被控一項企圖收取超過訂明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罪,他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3000元。
被告李嘉豪,報稱的士司機,被控於2026年1月2日,在西貢萬宜路萬宜水庫東壩的士站,身為一輛供租用的的士的司機,無合理辯解而企圖收取超過《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附表5所指明的適當收費率的的士租用費。
案發當日晚上7時40分,警員在西貢東壩進行打擊的士違規行動,期間一名警員留意到被告所駕駛的的士停泊在東壩的士站,他聽到4名持雙程證的旅客正與被告談話。旅客們詢問被告能否載他們至大學站或沙田站,惟遭被告拒絕。被告聲稱只會駛往福田口岸,車程共需500元,4名旅客隨後上車。
警員隨即告知同袍,並在北潭涌傷健樂園附近截停被告的的士,當時旅客尚未付款。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稱「因為的士生意差,所以先收500蚊4個人去落馬洲口岸,俾次機會啦」。調查顯示,由東壩前往福田口岸的距離為約50.6公里,根據適當收費率計算的車資應為393.7元,即被告濫收106.3元。
案件編號:KTCC263/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