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藥業公司逾110萬元服務費及洗黑錢 前總經理及秘書公司董事認罪7月判刑
發佈時間:13:17 2026-02-10 HKT
藥業公司前總經理涉向公司虛報由其下屬營運的秘書公司曾提供顧問及其他服務,詐騙服務費共約110萬元,涉案秘書公司男董事亦協助洗黑錢約18萬元。廉署調查後,控告涉案總經理、其下屬及該男董事,總經理和男董事今於區域法院分別承認兩項欺詐及1項洗黑錢罪,還押至7月24日判刑。案情指,總經理指使下屬準備虛假發票及在公司批出款項後,再轉賬到他的戶口或提出現金,下屬曾一度表達擔心遭政府部門調查,但總經理仍指使下屬犯案及表示會給報酬。
前總經理向公司虛報服務及顧問費開銷
涉案被告依次為56歲邱偉臣、43歲余遠濤及41歲周柏豪。邱今承認兩項欺詐罪,而周則承認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余則否認兩項欺詐罪,排期7月6日開審,而周將會在審訊中擔任控方污點證人。
邱和周今承認案情指,2014年9月22日,邱加入金活藥業健康發展有限公司及任職市場營銷經理,及至2023年獲晉升為總經理。金活藥業在香港及內地售賣醫藥和健康產品,而邱須負責監督金活藥業產品的市場營銷。余則是邱的下屬,他是基德服務有限公司的股東及其銀行帳戶的獲授權簽署人,基德的業務是秘書及會計服務,而周也是基德的董事及銀行帳戶簽署人。
2017年2月至2022年4月,邱向金活藥業呈交7份付款通知書,以結清基德服務共約53萬元的服務費,並附以基德服務的發票支持,金活藥業於是向基德服務發放款項;惟基德服務其實從未向金活提供有關服務。
另於2019年某日,邱因直接向金活藥業報銷顧問費有困難,便問合約廣告代理商、香港靈鋒廣告有限公司的高級媒體經理劉妹可否透過靈鋒廣告協助報銷費用;靈鋒廣告是金活藥業的合約廣告代理商,金活藥業每年會把款項預先存入靈鋒廣告,靈鋒廣告再以實報實銷方式扣除製作費、宣傳費及佣金。
以下屬營運秘書公司開出發票報銷費用
邱當時向劉表示靈鋒廣告可以按合約向金活藥業結清發票及獲得佣金,劉取得靈鋒廣告批准後同意協助邱。及後於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邱向靈鋒廣告提交6份基德服務發出的發票,以結清基德共約54萬元的服務費。靈鋒廣告向基德支付費用後,便依合約從金活藥業事先存入的合約款項中扣除相應的金額和佣金。
被捕及警誡下,邱承認於2017年初曾問余有沒有公司可用來幫助報銷費用,余便提出基德服務,後來邱便想到利用基德服務的發票向金活藥業報銷開支;邱也承認在靈鋒廣告結清基德服務的服務費後,他指示余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把款項交給自己,他又向劉聲稱基德服務的顧問服務屬金活藥業合約下靈鋒廣告的工作範疇內。周在警誡下則承認他曾操作基德的銀行帳戶。
WhatsApp訊息記錄顯示,邱曾着余準備涉案發票及指示余在收到款項後轉帳給他。2022年10月,周曾向余表示不應再這使用基德帳戶,余其後亦向邱發訊息,表達被政府調查的憂慮,但邱則提出將來會向余支付報酬。根據銀行紀錄,涉案款項存入基德帳戶後,部分款項直接轉帳給邱,另有部分則經余或周轉帳給邱,或由余以現金提取。
案件編號:DCCC227/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