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慈善基金就借錢打官司案 獲上訴庭批出終審上訴許可

更新時間:15:32 2026-02-09 HKT
發佈時間:15:32 2026-02-09 HKT

經營澳門博彩及借貸公司的商人林義雄,在2009年曾借出4,285萬港元予華懋慈善基金,讓華懋與商人陳振聰打官司,以爭奪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及後,林義雄與華懋慈善基金對簿公堂,基金爭議款項為林義雄自願捐款而非借貸。高等法院在2023年裁定林義雄勝訴,下令基金連本帶利還款,利息按年息48%計算。基金質疑法定的貸款利率上限等議題,故就數項議題提出上訴,上訴庭今早頒下判決理由書,接納基金提出的部分議題可供爭議,故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

原告人為林義雄,被告方則是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本案由被告方申請上訴。

就其中3項議題批出上訴許可

上訴庭頒下判決理由書,引述華懋慈善基金的3項爭議。首先華懋關注,若原訟庭及上訴庭,對口頭合約的詮釋不一致時,上訴庭是否依然可以維持其詮釋,原訟庭質疑上訴庭的詮釋只是與訟雙方的理解。其次基金質疑,若合約條款中的利息或金額達至法定最高限額時,法院是否有權裁定金額確實是屬最高限額,及條款會否因不確定金額而失效。

基金另關注,法定的最高利率是否根據《放債人條例》而訂,即在2009年的「法定最高貸款利率」為年息60%,現為年利率48%。上訴庭同意華懋慈善基金就上述3項爭議提出上訴,原告及被告爭議書面合約的方法是否應適用於確定口頭協議的效力,另外究竟法定的貸款利率上限亦是需探討的議題,上訴庭關注若有貸款利率上限,該貸款利率上限會是多少,故批准基金就相關議題作上訴,交由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考慮。

案件編號:CACV124/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