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禁煙|工人違規擬罰承建商40萬 業界轟不公:巴士站有人食煙都唔會告巴士公司啦

更新時間:18:02 2026-02-05 HKT
發佈時間:18:02 2026-02-05 HKT

在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政府計劃立法規定在地盤實施全面禁煙,違反的總承建商或分判商(即大判及二判),最高可罰款達40萬元。建造商會會長廖聖鵬今日(5日)表示,業界整體支持地盤全面禁煙,但對政府建議由承建商承擔最高40萬元罰款的做法持保留態度。他指,承建商並無執法權,難以管理公眾人士或非受僱工人的個人行為,將責任落在承建商身上並不公平,亦會增加地盤管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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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聖鵬指出,最直接及可行的方式,是把地盤納入現行《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禁煙範圍,而非另設新制度。他舉例指,若道路、公園旁的工程屬地盤範圍,相關吸煙行為的責任難以釐清,「巴士站有人食煙唔會告巴士公司,公園有人食煙唔會告康文署,點解地盤有人食煙但係要告承建商?」

應避免將個人行為後果轉嫁至承建商

他強調,業界一直配合禁煙措施,不少地盤已自設嚴格規管。他認為,社會現時對地盤禁煙的支持度高,是推動立法的適當時機,但立法方向應以簡化為原則,避免將個人行為的後果轉嫁至承建商。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早前表示,正考慮將罰則改為定額罰款,金額或與現時公眾地方吸煙的3,000元罰款看齊,惟同時須修訂吸煙公眾衞生條例。

記者:蔡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