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藉「身體檢查」性侵12歲繼女 42歲經紀企圖強姦罪脫 非禮等3罪成候懲

更新時間:16:23 2026-02-04 HKT
發佈時間:16:23 2026-02-04 HKT

42歲男殯儀經紀涉多次藉「身體檢查」為名,趁12歲繼女洗澡期間3度非禮,檢查繼女下體有否洗乾淨,更疑把潤滑劑擠到繼女下體,企圖強姦繼女。被告否認企圖強姦及非禮等4罪,案件完成十日審訊,5男2女陪審團今退庭商議4小時後,一致裁定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為罪及兩項非禮罪共3罪罪成,另一致裁定企圖強姦罪脫。特委法官郭棟明將案押後至2月25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女事主X的創傷報告 ,期間被告需還押監房看管。

X稱遭被告以檢查下體為由指插陰道

男被告C.C.P.被控於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為罪、兩項非禮罪及一項企圖強姦罪,四罪均發生於2021年9⽉至2023年8⽉期間,地點為被告與女事主同住的天水圍住所。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現年17歲的女事主X於2008年4月在香港出生。X的生母於2021年起與被告交往並同居,至2023年正式與被告結婚。警方接報後上門以非禮及企圖強姦罪拘捕被告,並檢取潤滑劑作為證物。

X在錄影會面紀錄中憶述,她多次在洗澡期間遭被告闖入浴室拉開浴簾,被告表明X的生母要求他監督X「沖涼」,故需與她共浴。她完成洗澡後拿不到睡衣,被告指X的睡衣放在父母房中,被告蹲下並聲稱要檢查X下體是否清潔,以手指插入X陰道,令X感到疼痛,惟被告則稱「係痛啲但都要檢查」。

指感覺被告「下體想插入嚟我個窿度」

X又指她曾有一次洗澡時,被告再度闖入浴室與他共浴,X為了找睡衣又進入父母房中,她感到有異物觸碰到其陰道口 ,認為「叔叔下體想插入嚟我個窿度」,她感覺到「有嘢唧左入我下體」,感覺冰涼,其後又感到有東西「好熱」。X向被告稱「好痛」,被告便指「唔搞住」,但被告反覆重複行為,X感受到有液體碰到其下體。被告拿紙巾抹乾淨X下體,並聲稱「檢查完畢」。X指被告此後已沒有再對她做出此類猥褻行為,惟X曾因事件而尋求心理醫生協助。

X被辯方盤問時,承認她與被告在生活上有磨擦,被告經常投訴X有體味,辯方問她是否個人清潔護理時不認真才有體味,她回應指「唔係,我唔係好知道」。X確認被告2023年曾在屋內安裝閉路電視機,遠端觀看貓隻及子女。辯方指X與被告經常爭吵,被告曾指若X繼續「過度打機」,會「叫你呀媽連手機都收埋你,免得大家多拗撬,你唔鍾意嘅,就自己搬出去住」,X指被告常向她說「咁叻自己搬出去住」,但不確定是否在案發時段也曾這樣說。當辯方指稱涉案4件非禮或企圖強姦事件,根本全是無中生有,X則帶哭腔地回答:「唔係」。

案件編號:HCCC182/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