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男生認摸兩男下體稱因「一時好色」 官指:無變態傾向及行為 監禁2周兼罰款$2000

更新時間:14:22 2026-02-04 HKT
發佈時間:14:22 2026-02-04 HKT

22歲大學生去年10月在城市大學及又一城的扶手電梯上,觸摸兩名男子的下體,其後被捕於警誡下稱「我一時好色,觸摸那個男人的下體」。涉案學生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餘下不遵從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則獲撤控,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判刑。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心理報告顯示他沒有變態傾向及行為,偷襲兩名事主的時間短暫,事主亦沒有受傷,終判處他罰款2千元及監禁2星期。

求情稱坦白認罪冀念年輕獲輕判

辯方求請指,儘管報告內容不算十分理想,惟被告坦白認罪,有隔著衣物觸碰兩名事主,年紀尚輕,望法庭輕判。

被告余驥堯,報稱城大學生,承認兩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余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男子X;及同年10月30日,在又一城的扶手電梯猥褻侵犯男子Y。

兩事主同日先後遭被告突襲摸下體

案情指,19歲男事主X是香港城市大學的學生,與被告互不相識。去年10月29日晚上6時許,X在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的走廊用餐時,被告突然靠近X,並觸摸了X的下體一次,令X感到震驚,未能立刻與被告對峙,被告隨後逃離現場。

約10分鐘後,被告前往又一城,22歲男事主Y與被告互不相識,但Y在又一城搭扶手電梯時,被告突然靠近Y的身後,並觸摸Y的下體一次,被告及後逃走。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在同年10月30日拘捕被告,在普通話翻譯協助下,於警誡下指「我一時好色,觸摸那個男人的下體」。

案件編號:WKCC4888/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