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為追$800買二手單車費 五旬漢持鐵通擊斃買家 被告自辯:死者聲稱單車被盜後堅持「唔俾錢」
更新時間:17:57 2026-01-28 HKT
發佈時間:17:57 2026-01-28 HKT
發佈時間:17:57 2026-01-28 HKT
51歲無業男子4年前為「成哥」墊支購買二手單車後,未收到$800欠款而多次上門「追數」,兩人持長鐵通互毆後, 「成哥」被打至頭部重創倒地,送院搶救兩日後不治身亡。被告否認謀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自辯時解釋他為死者物色新單車後墊支購買,死者聲稱單車被盜後堅持「唔俾錢」,他便投訴「搞錯呀!俾咗架單車你,你邊有可能唔俾錢㗎 」。
被告王冠銘否認在2022年10月31日於香港謀殺58歲男子羅振成。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佢爭我錢唔還,咪同佢嘈交,嬲得滯先打佢,佢係咁X我」。法醫剖屍後發現死者死因為「創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頭部有外在擦傷及深層瘀傷,內有「顱縫分離骨折」及「彌漫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被告王冠銘下午出庭自辯,交代他曾在建造業訓練局修讀水喉匠課程,過往從事駕車及搬運工作,他婚後育有2名女兒(現年27歲及23歲),惟10年前已離婚。他與27歲大女同住,大女因「大腦泡水」經常腦抽筋,無業又需人照顧,以防突然發作。
被告:死者收單車後堅持不還款
被告自辯時表示,他自學單車維修,本身擁有多輛單車,他約在案發前一至兩個月,經打機朋友「安哥」介紹認識死者羅振成,死者拜托被告為其單車維修,被告首次收費500元,死者滿意並取回單車,其後死者單車再壞,被告建議「你部車咁殘不如唔好整啦」,轉而為死者物色二手單車,雙方交收時議定二手單車價錢為800元。
死者對新車滿意但稱「無錢喺身」,被告遂為死者墊支,把單車交給死者,亦要求死者3日內還款。惟死者其後無主動聯絡、不回覆訊息,甚至封鎖被告電話。被告一度經「安哥」要求死者還錢,但死者稱單車在街市附近被盜,堅持「唔俾錢」。被告先後三次上門追債,案發當日被告趁死者開門時推門入屋,被告形容死者當時「好似擸嘢」,似有攻擊意圖。
案件編號:HCCC52/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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