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23年波羅的海天然氣管道受損 內地船長續須還押至2.11再訊
發佈時間:12:14 2026-01-20 HKT
波羅的海一條連接芬蘭及愛沙尼亞,負責運輸天然氣海底管道及電信電纜於2023年被發現損毀,芬蘭當局懷疑一艘香港註冊、名為「新新北極熊」的貨輪涉案。該貨輪的43歲中國籍船長被控一項刑事毁壞罪,另被海事處票控違反國際海上安全條例等2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申請,押後案件至2月11日作答辯,待辯方與被告商討答辯方向。被告無保釋申請,續須還押。
刑事與傳票案件將一併答辯
辯方表示將一併代表被告涉及的刑事及傳票案件,惟牽涉的文件眾多,兩案共涉逾十位證人,辯方需時審視並與被告討論,盡快取得被告答辯意向。張官遂一併押後案件至2月11日進行答辯,同時提醒雙方案件已押後一段時間。
43歲被告万文国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船上芬蘭時間約凌晨2時,即香港時間同日早上7時,在處於芬蘭灣的公海的一艘香港註冊貨輪「新新北極熊」上,為當其時掌管或指揮該船隻的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位於芬蘭和愛沙尼亞之間的一條天然氣管道及海底電信電纜,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涉案貨輪船長被控刑事毀壞罪
被告另被票控沒有確保該船舶符合指明貨船的附加規定及沒有確保該船舶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附件第V章第28條2罪,被票控由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2月6日的期間,身為169公尺長之集裝箱船舶「新新北極熊」號,國際海事組織編號為9313204之香港註冊船舶的船長,沒有確保該船舶已符合根據《第369S章》就該等船舶施加的規定,即在沒有足夠船錨的情況下仍繼續由俄羅斯前往中國的航程;以及由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1月3日的期間,身為169公尺長之集裝箱船舶「新新北極熊」號,國際海事組織編號為9313204之香港註冊船舶的船長,沒有確保該船舶已符合《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附件第V章第28條第2款的規定,即沒有提交每日申報予該船舶的公司。
案件編號:ESCC1210/2025、ESS 24218 -24219 /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