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不遂向女同事投毒罪成囚2年 食環外判工上訴定罪及刑罰 質疑其招認並非自願

更新時間:14:12 2026-01-15 HKT
發佈時間:14:12 2026-01-15 HKT

食環署男外判員工疑因求愛不遂,於女同事飯盒投毒,致對方一度入深切治療部留醫。男外判工受審後被裁定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成,判囚2年。他今到高等法院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自行陳詞指女事主父親身為教會牧師,為權力人士,他雖在事主父親面前招認,但控方需證明他並非受恐嚇下「亂講」。暫委法官張潔宜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向事主父親哭訴遭事主騙感情才投毒施教訓

29歲無業被告叶文飛,早前被裁定於2024年11月26日,在旺角欽洲街西87號食物環境衛生署休息室內,非法及惡意導致向羅曉諭施用1至1.5克的亞硝酸鈉,意圖使該羅曉諭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名成立,判囚2年。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11月26日,在旺角欽洲街西食環署休息室內,趁女事主羅曉諭午睡時在其飯盒中投放約1至1.5克亞硝酸鈉。女事主食用後迅速出現不適,需送院並入住深切治療部。控方在審訊期間呈上錄音,顯示被告曾在教會聚會中向女事主父親承認投毒,並哭訴事主「呃我感情」,聲稱只想「俾教訓佢」,該錄音亦涉及被告在教會撒水銀的事件。

稱遭言語恐嚇施壓下所作招認屬非自願

叶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今自行在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張潔宜席前陳詞,質疑他於教會聚會中向事主父親的錄音供詞並非自願,而他當時精神狀態混亂,意識不到事主父親當時讓他離開。叶認為事主父親「偷偷錄音」,侵犯其「緘默權」,而且事主父親言語激烈,向他說:「今日你斷牙甩骨先至走得」等語句施壓,企圖削弱其意志。

叶質疑控方未能證明其招認供詞並非在恐嚇下作出,強調女事主曾表示涉案飯盒「無異味」,而事主父親「偷偷錄音」所獲的招認供詞,只是他在情緒受困下作出非自願招認。控方則反駁指,錄音顯示被告屬主動招認,並無人阻止他離開,過程中不存在不公平情況。控方補充,涉案針孔攝錄片段清楚拍到叶在教會撒水銀,證據確鑿。

暫委法官張潔宜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案件編號:HCMA333/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