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圍標︱民青局:授權票規定可再加辣 回應「開唔到會」質疑:業主平時應多參與 不能「夾錢時才嗌交」

更新時間:10:13 2026-01-15 HKT
發佈時間:10:13 2026-01-15 HKT

政府昨日就宏福苑火災提出一系列改革建議,重點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問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早(15日)在電台節目中進一步解釋,改革核心在於提高業主大會的透明度與問責性。針對外界關注的授權票問題,她明言將設上限,亦開放討論「加辣」措施。

打擊圍標︱維修費愈高 投票門檻愈高

對於有意見憂慮提高業主親身出席門檻將導致「開唔到會」,麥美娟直言,業主作為重要資產的擁有人,理應多花時間關心及參與自身屋苑的管理,而非在出事後才批評。

相關新聞:

打擊圍標︱政府倡強化招標妥 如申資助須委託市建局招標評標 授權書設上限、張貼名單嚴防「被委任」

收緊授權票上限 明言可再「加辣」

麥美娟指出,政府在2024年已進行第一輪《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但宏福苑火災令社會意識到,有需要推動過往因爭議而未獲接納的改革建議。她重申政府的五大修訂方向:一、為大型維修工程,設立與工程費掛鈎的階梯式投票門檻;二、嚴格規管授權票的使用;三、擴大及深化利益申報機制;四、釐清業主大會的會議程序;五、賦予主管當局在法團管理失效時的介入權力。

在大型維修工程方面,現行條例下,每戶集資額達三萬元便界定為「大維修」,須有5%業主親身出席投票。麥美娟指出,新建議是建立一個階梯式門檻,「如果佢(業主)夾嘅錢越多,其實佢應該親身出席嘅比率,個門檻係應該越高。」她解釋,許多圍標個案中,承辦商常在屋宇署要求的強制工程之上,再額外加入大量非必要項目,令價格飆升。新措施旨在確保當工程涉及更高昂費用時,有更多業主親身參與決策,「因為佢要畀得多錢嘅業主,其實應該更加關注啦。」

俗稱「授權票」的委任代理文書,被視為圍標溫床。麥美娟指修訂將從三方面入手,首先會為每名人士可持有的授權票數目設上限,防止少數人操控會議結果。其次,要求法團在會前張貼公布所有已簽署的授權票列表,列明單位及授權人,「咁啲業主可以知道,見到佢隔離屋嗰個其實都搬走咗十年嘞,點解仲可以有人簽授權書畀佢呢?」此舉有助業主互相監察,甚至即場提出質疑。業主若親身出席,其授權票便會自動失效,確保本人意願優先。

麥美娟更主動提出,社會可進一步討論更嚴格的「加辣」方案,例如「每一個要簽(授權票)嘅時候,要有一個證人睇住佢」,或要求授權書上須列明就指定議案的投票意向(贊成或反對)。她坦言,這些措施可能增加開會難度,但願意開放討論,尋求保障業主權益的最佳平衡。

宏福苑火災後,社會重視打擊圍標。資料圖片
宏福苑火災後,社會重視打擊圍標。資料圖片

利益申報擴至顧問公司

為堵塞利益輸送漏洞,修訂建議將利益申報範圍由法團管委會成員,擴大至其聘請的顧問公司。麥美娟說:「我哋都會要求個顧問公司,佢都要申報佢嘅利益,究竟佢識唔識呢間工程公司嘅?又或者佢同呢間工程公司有幾多生意來往?」若顧問公司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披露,業主在投票決策時便應將此風險考慮在內。

此外,針對會議程序混亂,如主席任意取消、改期會議,甚至開會中途離場等亂象,條例將訂明更清晰的程序規則。同時,當法團管委會集體辭職導致管理真空時,將賦予主管當局權力,介入協助業主重新召開業主大會。

回應「開唔到會」:業主有責任參與

對於提高投票門檻及收緊授權票,可能令法團「開唔到會」的質疑,麥美娟明確回應,反問指:「點解喺過去(收緊投票門檻)一路都係停留喺一個討論嘅階段?大家又想管好啲,跟住就有一批人出嚟話『唔得呀,因為做唔到呀』。」她認為,既然社會對大廈管理的期望甚高,業主平時也應多參與管理,不能再抱持「平時唔理,出事再算」的心態。

她提到現時的普遍情況:「我平時唔理嘅,但係到有維修工程嘅時候,一到夾錢呢,『我哋就要出嚟喇』,然後就會嗌交啦,跟住就話『政府你幫我啦』。」麥美娟強調,業主擁有的是重要資產,花時間參與管理是應有之義,政府的修訂正是希望鼓勵業主親身參與,而非單純為了「方便開會」而降低標準,那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