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囚夏日須穿長褲 鄒幸彤質疑政策涉性別歧視 申司法覆核被判敗訴
發佈時間:15:18 2026-01-13 HKT
懲教署規定女囚犯在夏季日間必須穿長褲,只能在晚間活動及運動時穿短褲,男囚犯卻可全日穿短袖上衣及短褲。還押中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申請在夏季日間穿短褲或薄褲被拒,前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質疑有關政策涉嫌違憲及性別歧視。法官高浩文今於高等法院宣判,駁回司法覆核,鄒幸彤須付訟費。
認同署方指長褲對女囚心理上更舒適安全
法官今認同署方專家懲教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洪雪蕙博士指,相同待遇也不一定帶來相同結果,男女生理上不同,因此帶來不同人際及個人影響,包括不同拘禁體驗。由於囚犯以男性為主,並由此設計拘禁環境,而女性囚犯則公認心理健康較易受傷害,也容易忽略其需要,在監獄內囚服於女性囚犯而言更具意義,部份女性囚犯份外敏感,對衣着有獨特需要。
法官續指從生理及社交角度而言,無論在獄內還是社會中,女性對私隱的期望都比男性大。從臨床心理學角度來看,女性囚犯尤其是曾受侵犯、受創、自殘或濫藥者,會特別自覺其外在形象,不願展露疤痕或惹來擾人的性關注,因此衣着對心理健康隱含重要影響,尤其是女懲教院所也不時有男職員出入,故應提供適切衣著保障女性囚犯的私隱,長褲因此能讓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適和安全,包括遮掩腳毛及疤痕。
長褲安排對女囚沒有不利
法官又認同洪雪蕙博士指,研究顯示女性無論任何年紀,都比男性關心外在形象,女性亦更重視人際關係和社會目光,女性囚犯若被要求穿短褲,她們或會為了從眾而感到受壓,觸發自尊和自我形象問題。
法官又引用洪雪蕙博士指,署方文獻顯示各年齡層女性身上,監禁與身體疾病之間關係明顯更強烈,女性亦更易受低溫影響,包括月經出血,臨床經驗表明,女性囚犯曾表明喜歡穿長褲,因為在監獄環境中更保暖,法官遂總結認為署方沒有不當地區分男女囚犯處境以致造成歧視。
法官續指長褲安排對女性囚犯而言沒有不利,首先個別女性囚犯可以醫學或非醫學理由,申請於夏天日間穿著特殊衣物,所以鄒幸彤可能可以穿著短褲,其次鄒幸彤主觀喜好與政策利弊無關,因此法官亦不認為長褲安排對女性囚犯不利。
鄒幸彤質疑女囚穿長褲規例涉性別歧視
申請人為鄒幸彤,答辯人為懲教署署長。鄒幸彤自2021年9月10日起還押於大欖女懲教所,懲教署政策規定男囚犯「轉季」時可改穿短袖上衣及短褲,惟女囚犯在夏季日間則必須穿着短袖上衣及與冬季衣物同款的長褲。鄒幸彤在2024年7月26日炎夏期間,曾詢間福利主任會否有機會改穿短褲或更薄的長褲,福利主任均表示沒有可能。鄒同年8月1日再申請改穿短褲亦被拒,福利主任解釋指女囚犯是因年齡不同及皮膚敏感問題而被規定必須穿長褲。
鄒幸彤質疑政策違反《基本法》、《性別歧視條例》及《監獄規則》,亦涉性別歧視,「優待」男性但非法歧視女性,剝奪市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權利,故鄒幸彤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並下令取消或修改女囚犯在夏天日間必須穿長褲的政策。
案件編號:HCAL1528/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