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囚夏日须穿长裤 邹幸彤质疑政策涉性别歧视 申司法覆核被判败诉

更新时间:15:18 2026-01-13 HKT
发布时间:15:18 2026-01-13 HKT

惩教署规定女囚犯在夏季日间必须穿长裤,只能在晚间活动及运动时穿短裤,男囚犯却可全日穿短袖上衣及短裤。还押中的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申请在夏季日间穿短裤或薄裤被拒,前年入禀申请司法覆核,质疑有关政策涉嫌违宪及性别歧视。法官高浩文今于高等法院宣判,驳回司法覆核,邹幸彤须付讼费。

认同署方指长裤对女囚心理上更舒适安全

法官今认同署方专家惩教署高级临床心理学家洪雪蕙博士指,相同待遇也不一定带来相同结果,男女生理上不同,因此带来不同人际及个人影响,包括不同拘禁体验。由于囚犯以男性为主,并由此设计拘禁环境,而女性囚犯则公认心理健康较易受伤害,也容易忽略其需要,在监狱内囚服于女性囚犯而言更具意义,部份女性囚犯份外敏感,对衣着有独特需要。

法官续指从生理及社交角度而言,无论在狱内还是社会中,女性对私隐的期望都比男性大。从临床心理学角度来看,女性囚犯尤其是曾受侵犯、受创、自残或滥药者,会特别自觉其外在形象,不愿展露疤痕或惹来扰人的性关注,因此衣着对心理健康隐含重要影响,尤其是女惩教院所也不时有男职员出入,故应提供适切衣著保障女性囚犯的私隐,长裤因此能让女性囚犯心理上更舒适和安全,包括遮掩脚毛及疤痕。

长裤安排对女囚没有不利

法官又认同洪雪蕙博士指,研究显示女性无论任何年纪,都比男性关心外在形象,女性亦更重视人际关系和社会目光,女性囚犯若被要求穿短裤,她们或会为了从众而感到受压,触发自尊和自我形象问题。

法官又引用洪雪蕙博士指,署方文献显示各年龄层女性身上,监禁与身体疾病之间关系明显更强烈,女性亦更易受低温影响,包括月经出血,临床经验表明,女性囚犯曾表明喜欢穿长裤,因为在监狱环境中更保暖,法官遂总结认为署方没有不当地区分男女囚犯处境以致造成歧视。

法官续指长裤安排对女性囚犯而言没有不利,首先个别女性囚犯可以医学或非医学理由,申请于夏天日间穿著特殊衣物,所以邹幸彤可能可以穿著短裤,其次邹幸彤主观喜好与政策利弊无关,因此法官亦不认为长裤安排对女性囚犯不利。

邹幸彤质疑女囚穿长裤规例涉性别歧视

申请人为邹幸彤,答辩人为惩教署署长。邹幸彤自2021年9月10日起还押于大榄女惩教所,惩教署政策规定男囚犯「转季」时可改穿短袖上衣及短裤,惟女囚犯在夏季日间则必须穿着短袖上衣及与冬季衣物同款的长裤。邹幸彤在2024年7月26日炎夏期间,曾询间福利主任会否有机会改穿短裤或更薄的长裤,福利主任均表示没有可能。邹同年8月1日再申请改穿短裤亦被拒,福利主任解释指女囚犯是因年龄不同及皮肤敏感问题而被规定必须穿长裤。

邹幸彤质疑政策违反《基本法》、《性别歧视条例》及《监狱规则》,亦涉性别歧视,「优待」男性但非法歧视女性,剥夺市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故邹幸彤要求法庭推翻署方决定,并下令取消或修改女囚犯在夏天日间必须穿长裤的政策。

案件编号:HCAL1528/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