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偷拍鏡頭偽裝成煙盒拍攝女士如廁 35歲的士司機入獄8個月 官斥窺淫行為自私可恥須嚴懲

更新時間:16:49 2026-01-06 HKT
發佈時間:16:49 2026-01-06 HKT

35歲的士司機把隱蔽鏡頭偽裝成煙盒,放置在酒吧女廁的垃圾桶及窗台,偷拍女士如廁。他早前承認窺淫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禁8個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被告將偷拍裝置帶入酒吧,刻意以煙盒隱藏安裝,屬有預謀犯案,正如案例所指,窺淫行為自私可恥,踐踏別人的私隱,對受害者構成潛在威脅,必須嚴懲。

後悔一時衝動犯案

黃官複述辯方求情指被告陳嘉維2019年接觸到偷拍影像後,借此作排解及尋求刺激的手段,他非常後悔因一時衝動而犯案,希望向受害人致歉。親友的求情信反映被告勤奮、熱心公益、樂於助人,今次犯案不符合他的性格。女友及家人均表示支持被告,會監督和勉勵他重過新生,不再重蹈覆轍。而心理報告評估被告重犯機會屬中等偏高,持續的心理介入可有助改善。

官斥窺淫行為自私可恥

黃官進一步引述案例指,窺淫行為自私可恥,無情地踐踏別人的私隱,對受害者構成潛在威脅。偷拍影像一旦傳開,會對受害者造成難以估計的傷害,再加上現今網絡世界或有好事之徒能識別受害者身份,故必須嚴懲。黃官提及被告帶同偷拍裝置進入酒吧,刻意用煙盒隱藏,可見是有預謀犯案。涉案片段長約34分鐘,涉及8名受害者,被告更中途檢查裝置是否運作正常。受害者均是無辜的公眾人士,被告目的是拍攝他人如廁,包括面容及私密部位,須加以嚴懲,因此黃官認為監禁是唯一合適選項,經認罪扣減後,判處被告入獄8個月。

報告指無窺淫癖好

辯方求情指,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案發前與家人關係疏離,當時正值疫情導致收入減少,再加上被告與女友分手,又喝了3至4罐酒精故犯案。現在被告與家人保持緊密溝通,交往3年的女友亦支持他,被告認知到問題所在及如何改善,報告亦反映他無窺淫癖好。辯方續指,被告初犯,他2019年在網上看過偷拍影像後因衝動而犯案,相信他在親友監督下不會重犯。

宏福苑大火期間提供義載及捐贈物資

辯方另指被告深感悔意,自2022年參與明愛朗天共同對抗性侵犯計劃,並接受約1年的精神治療和輔導,被告在去年11月大埔宏福苑火災提供義載,又捐贈物資等。而精神科報告則指被告無精神問題,辯方望法庭輕判,或索社會服務令報告。

另一項管有兒童色情影片罪脫

被告陳嘉維,報稱的士司機,被控窺淫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11月20日在尖沙嘴的酒吧女廁內,暗中拍攝他人;另於同日在柴灣富欣花園一個單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12個影象片段。被告早前承認窺淫罪,否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辯稱朋友用其電腦下載影片,自己對電腦內的兒童色情影片不知情,經審訊後被裁定罪脫。

被揭酒吧女廁內置偷拍鏡頭

案情指,尖沙嘴酒吧職員於2022年11月20日在女廁窗台和馬桶旁找到兩個煙盒,內有拍攝功能裝置。職員潛伏觀察後,發現被告凌晨2時許進入女廁,惟相隔幾分鐘後仍未出來,隨即報警求助。警方到埸後,從被告的右褲袋搜出兩個煙盒,分別載有內置SD卡、具拍攝功能的裝置。2張SD卡各含長約34分鐘的片段,分別從垃圾桶及窗台位拍攝,片段錄到7名女士如廁及揭發事件的職員,亦有拍攝到被告。

案件編號:DCCC980/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