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疑遭母親五旬情夫強姦 事後床上遺安全套包裝揭發事件
發佈時間:13:50 2026-01-06 HKT
57歲街市管理員涉於2023年在上水某公屋單位內強姦女友的16歲女兒,被控一項強姦罪。他不認罪,今於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女事主父親長期臥病在床,其母親自2017年與男被告發展親密關係,在事主父親離世後約一個月,被告搬入單位長住,及在某天強姦了女事主;事後女事主母親在床上發現安全套包裝,在她詢問下,女事主透露遭強姦一事。案件今午續審。
被告早於事主父親在世時已上門過夜
男被告C.Z.G.今在普通話傳譯協助下應訊,他被控於2023年5月8日在上水祥龍圍邨某單位強姦X。
控方開案陳詞指,女事主X案發時與母親Y、胞姐及父親自住於涉案單位,而X的父親患腎衰竭及須長期臥床,X的父親獨自睡在一個臥室,其餘3人則同睡另一間房。Y自2017年開始與被告有親密關係,被告有時會到涉案單位留宿,並與Y等3人同睡一房。X的父親在2023年3月離世,被告同年4月起長期居於涉案單位。
控方指被告強姦後床上遺安全套包裝揭事件
開案陳詞續指,案發當日早上,X、其胞姐和被告都在單位內,姐姐其後外出,而X則於睡房內使用手機。未幾,被告進入睡房及關門,他從後撫摸X的身體及私處,及後又把X放倒床上,脫去X的褲子和強姦了X。過程中,X曾嘗試推開被告不果,期間被告一度停下接聽Y來電,之後繼續犯案。
X事後並未立即把事件告訴他人,並曾與被告外出買食物。及至同日晚上,Y在床上枕頭附近位置發現安全套的包裝,質問被告。由於Y不相信被告的解釋,Y翌日再詢問兩名女兒,X才說出自己被強姦一事。
事主供稱遭被告從後非禮私處時無作反應
女事主X供稱,案發時她就讀高中,她和母親Y及胞姐同住涉案單位,她和Y同睡於一張碌架床的下格,而胞姐則睡在上格;被告搬到單位同住後,則會在碌架床旁邊「打地鋪」。X又稱,以她理解,被告是「媽媽嘅好朋友」,她會稱呼被告為叔叔,而自父親離世後,被告除了早上外出買菜和去行山以外,每天都會逗留在單位內。
X供稱,案發當天是學校假期,她睡醒時母親已不在家,胞姐其後也外出,她則躺在床上查看手機訊息,而她當時身穿睡裙和面朝牆壁。後來,她感覺到被告躺到她身後,並伸手進入她內褲及摸她私處,更感到被告手指插入她私處及撩動,「當時係唔舒服」。
X續稱,自己當時沒有作出任何反應,僅繼續查看手機,及後被告一度停下,她聽到被告在櫃子翻找物品及拆開包裝的聲音。被告其後繼續非禮她的私處,又把她的身體翻至平躺在床上,再把她的雙腿張開和脫去其內褲。X稱被告重覆非禮她下體,「後尾愈伸愈入,我就感覺到好似唔係手指」,她感到痛楚,「比手指再粗啲,再硬啲嘅物體」,她意識到被告不再停留在摸的階段,而是想與她發生性行為,便嘗試推開被告但不果。案明續審。
案件編號:HCCC268/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