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 5原居民被控串謀詐騙 辯方申請重訂審期遭拒 押明年1.5開審
發佈時間:13:55 2025-12-29 HKT
「村屋大王」王光榮及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涉嫌自1991年至2017年「套丁」發展元朗十八鄉「曉門」項目,款額達10億元。多名元朗原居民涉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被控串謀詐騙罪。其中5人原訂上周一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惟因高院上訴庭就相關套丁上訴案宣判,故押後開審。辯方今向法庭申請重訂審期,遭控方反對。裁判官覃有方今(29日)考慮過控辯雙方的陳詞後,拒絕辯方申請,但獲准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開審。
覃官認為案件仍可開審,並無必要擱置餘下審期,又指對被告而言,也有必要盡快審理本案,是被告獲得公平審訊的重要一環,而辯方如需要向被告解釋等,則可再申請押後。辯方其後申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5日開審,獲覃官批准。
本案5名被告依次為42歲建築工人陳永堅、56歲質量控制員楊啟光、42歲水電工駱天龍、58歲的士司機黃觀勝及62歲的士司機陳志明,同被控於1991年至2017年期間,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期間,與程振明及其他人士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訛稱為有關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藉虛假陳述誘使地政總署向被告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辯方今申請案件重訂審期,指上訴庭上星期頒下判詞,有很多跟進事宜須處理,而且上訴案也沒有完全處理相關的憲法性爭議,因為原審中有很多證據部分沒有爭議,上訴庭處理上訴時亦受限於此,而辯方現在仍會提出憲法性爭議,並涉及證據基礎,加上判詞中提到兩名證人誓章,以及已故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和時任發展局長的前特特首林鄭月娥的信件,故辯方須花時間重新考慮爭議。王光榮程振明案現正於區域法院審訊,將於明年9月8日作結案陳詞。
控方則各對案件重訂審期,但不反對案件押後一段日子,以待辯方準備案件,又認為上訴庭頒下判詞並未帶來「翻天覆地」的改變,辯方沒有需要推倒重來,而當初訂下審期時亦應有「兩手準備」,現階段亦可先處理證供部分,後續再押後處理憲法性爭議。
案件編號:TMCC144/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