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 5原居民被控串谋诈骗 辩方申请重订审期遭拒 押明年1.5开审
发布时间:13:55 2025-12-29 HKT
「村屋大王」王光荣及元朗区议员、水蕉新村村长程振明,涉嫌自1991年至2017年「套丁」发展元朗十八乡「晓门」项目,款额达10亿元。多名元朗原居民涉嫌串谋诈骗地政总署,被控串谋诈骗罪。其中5人原订上周一于屯门裁判法院开审,惟因高院上诉庭就相关套丁上诉案宣判,故押后开审。辩方今向法庭申请重订审期,遭控方反对。裁判官覃有方今(29日)考虑过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拒绝辩方申请,但获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5日开审。
覃官认为案件仍可开审,并无必要搁置余下审期,又指对被告而言,也有必要尽快审理本案,是被告获得公平审讯的重要一环,而辩方如需要向被告解释等,则可再申请押后。辩方其后申请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5日开审,获覃官批准。
本案5名被告依次为42岁建筑工人陈永坚、56岁质量控制员杨启光、42岁水电工骆天龙、58岁的士司机黄观胜及62岁的士司机陈志明,同被控于1991年至2017年期间,向地政总署申请建屋牌照期间,与程振明及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地政总署,讹称为有关土地的唯一合法注册业权人,藉虚假陈述诱使地政总署向被告批出兴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辩方今申请案件重订审期,指上诉庭上星期颁下判词,有很多跟进事宜须处理,而且上诉案也没有完全处理相关的宪法性争议,因为原审中有很多证据部分没有争议,上诉庭处理上诉时亦受限于此,而辩方现在仍会提出宪法性争议,并涉及证据基础,加上判词中提到两名证人誓章,以及已故前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长和时任发展局长的前特特首林郑月娥的信件,故辩方须花时间重新考虑争议。王光荣程振明案现正于区域法院审讯,将于明年9月8日作结案陈词。
控方则各对案件重订审期,但不反对案件押后一段日子,以待辩方准备案件,又认为上诉庭颁下判词并未带来「翻天覆地」的改变,辩方没有需要推倒重来,而当初订下审期时亦应有「两手准备」,现阶段亦可先处理证供部分,后续再押后处理宪法性争议。
案件编号:TMCC144/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