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印度男生涉阻港鐵車門關閉 精神科報告指被告不適宜答辯 押明年2月聆訊

更新時間:13:14 2025-12-29 HKT
發佈時間:13:14 2025-12-29 HKT

16歲印度裔男學生涉用手擋地鐵車門,阻礙車門關閉,他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今(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引述精神科報告指男學生不適宜答辯,將致函律政司探討以其他方式處理。裁判官林子康應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23日作聆訊,屆時控方須證明被告作出涉案行為。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甫開庭透露,早前索取的2份精神科報告均顯示被告不適宜答辯。控方隨後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23日,索取監護令報告等3份報告。辯方表示,將寫信予律政司探討以其他方式處理,另反對控方在目前階段索取報告,認為須先證明被告曾否作出涉案行為,之後再索報告。

案件一度押後,控方之後改為申請押後作聆訊,以證明被告曾否作出涉案的行為,期間辯方會致函律政司。林官批准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23日進行聆訊,原定2月13日的提堂被擱置。

被告TILANI Aryan M,報稱學生,被控於2025年10月18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港鐵灣仔站往柴灣方向的港鐵(11號列車)車廂(163號車廂)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港鐵11號列車163號車廂A1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被告早前獲准以3萬元現金,和2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更改住址前24小時須通知警署、須遵守宵禁令,以及不得踏足任何港鐵站。 

案件編號:ESCC2712/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