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盛控股主席季昌群巨額錢債官司敗訴 須連本帶利還款12億元 曾有「南京首富」稱號
更新時間:17:07 2025-12-22 HKT
發佈時間:17:07 2025-12-22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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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南京首富」之稱的豐盛控股(00607)主席季昌群,今日(22日)在高院一宗巨額錢債官司敗訴,判詞直指其抗辯理由「難以置信」及「本質上不可能」。法庭頒令,扣除抵押品後,季昌群仍須即時向兩名原告償還本金約 8.98 億港元,連同自 2019 年中起計的高息,市場估計涉資總額或高達 12 億元。
季昌群辯稱所簽文件並無法律約束力
案情指,原告指控季昌群違反2019年3月簽訂的諒解備忘錄(MOU),未有履行承擔個人付款責任的承諾。季昌群抗辯稱,簽署文件僅為協助對方「向公司交差」,獲告知文件無法律約束力,自己亦「無意建立法律關係」。
官指季對不出庭作證背後原因「心知肚明」
暫委法官鄺卓宏在判詞反駁,季昌群作為上市公司主席及「精明商人」,聲稱簽署法律文件僅為「交差」且不需負責任,說法「本質上不可能」及「難以置信」。此外,季昌群在審訊中選擇不出庭作證,法官指季對背後原因「心知肚明」(For reasons best known to homself),基於沒有出庭宣誓下作供,即使季有提交證人陳述書,法庭亦不能給予多少比重。
裁定季敗訴須連本帶利賠償兩原告12億元
法官最終頒令,季昌群須向兩名原告分別賠償約4.59億及4.4億元。至於第三原告(Digital King),因缺席審訊及無繼續申索,獲法庭剔除 。連同逾6年半的高息債務及訟費,季昌群需即時籌措資金恐逾12億元。對於近年屢傳資金緊絀的豐盛系而言,這一判決無疑雪上加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