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雜誌|大樓防火SOS 由外至內全面檢視設計 專家指宏福事件極端 「三無大廈」急須優化
發佈時間:09:15 2025-12-15 HKT
宏福苑大火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火勢由外牆迅速蔓延至多個住宅單位,與現行多以「室內起火」為假設的消防設計有所不同。多位消防顧問、建築學者及工程專業人士指出,樓宇的防火能力不僅取決於結構穩固,更需從設計層面入手,改善光井設計並增加防火層密度、增加使用阻燃物料、以及提升自動感應煙霧及灑水系統的應用等。專家建議政府加快為1987年前落成的樓宇優化防火設施,優先處理舊樓及「三無大廈」,以保障市民安全。

大火事件令樓宇安全被檢視,香港工程師學會建造分部前任主席謝偉正表示,本港建築一般使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具備一定防火能力。他解釋,鋼筋具強大承重力,但傳熱快、抗熱性不足,而混凝土具抵抗高溫的能力,工程界普遍以混凝土包裹鋼筋,為鋼筋提供保護,提升整體結構的防火能力,「可以在一定時間內,確保大廈結構安全。」
根據現行法例,建築物必須設有防火隔室,並透過具規定耐火效能的防火屏障進行分隔,當中規定了防火間的面積上限、分隔牆與樓板的耐火時間要求,以及材料標準。防火屏障的設計必須封閉完整,所有開口、接縫及穿孔處亦須具備與防火屏障相同或更高的耐火效能。以住宅單位為例,每個單位本身即為一個獨立的防火區域,單位與單位之間的分隔牆即為防火牆,層層設計延緩火勢與濃煙擴散速度,爭取逃生與救援的關鍵時間。
傳統以「內部起火」情境設計
他續指,現時大廈所設的永久消防系統,設計原意主要基於「樓宇內部起火」的情境,如當單位或室內公共空間發生火警時,安裝於公眾位置的煙霧感應器會探測到煙霧或火燄,隨即啟動消防花灑頭,嘗試控制火勢;當消防裝置啟動後,能為住戶爭取時間,讓他們經由安全的逃生通道逃往地面,或前往大廈設置的防火層暫避,等待救援人員到場。
然而,大埔宏福苑的火警情況與傳統防火設計的假設有所不同。曾任助理消防區長的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一般家居火警可能向上、向下及向隔鄰單位蔓延,宏福苑大火出現多個單位連環起火,火勢由下層向上層迅速蔓延,屬極端個案,已超出現行防火設施的功能。
大廈防火設計多以應對數個單位起火,是否需要將整棟大廈的防火能力提升至可應對10個或以上單位?梁錦得坦言,大規模提升防火功能並不容易,尤其本港大廈多已建成多年,改動空間有限。他舉例,如要擴大消防水缸容量,須考慮樓宇是否具備足夠空間加建,更遑論將容量提升5至10倍,「若要在全港推行絕非易事,也難在短期內見效。」

每10層增分隔平台阻垂直蔓延
建築學者鄭炳鴻提出多項建議,宏福苑的光井設計是為廚廁提供通風採光,惟未有考慮防火情況,在是次火警成了煙囪效應(chimney effect) 的垂直通道,加速火勢蔓延。他指出,可於每10層增設分隔平台,以隔斷火勢蔓延路徑,類似於商場以防火閘分隔空間的概念。他亦指出,目前本港除超高層建築(約40層以上)設有防火層,一般高層樓宇在樓層垂直疊加下缺乏隔火層,增加火勢向上延燒的風險。
承建商授權簽署人協會主席李啟元認同指,防火層能形成阻隔,截斷火源,防止火勢向上波及,建議未來樓宇每隔5至10層設一層防火層,擴闊防火區域,並於該層裝設消防花灑及獨立消防水缸,專為該層提供穩定水源,以阻止火勢進一步蔓延。

高層單位設煙霧探測及自動灑水
他建議提升高層單位的防火自救能力,例如在高層單位內增設煙霧探測器及自動灑水器;當火警觸發時,無論火源源於室內或由外部引入,整層自動啟動灑水系統,盼能阻止火勢蔓延。

梁錦得提醒,部分大廈將防火層或避難層當作休憩空間,擺放植物、座椅等家具,違反設置原意,一旦遇火反成為助燃物,令居民無處可逃。他亦發現,個別大廈的消防泵房或消防水缸房被用作儲物空間,堆放雜物,反映物業管理人員的防火意識不足。他強調,設施設計再完善,若使用不當,亦會削弱防火成效,必須糾正錯誤的使用習慣。
謝偉正提到,現時新落成的樓宇在物料與結構上大多符合防火標準,具備一定的防火韌性,如大廈內的水泥地面、白牆油漆牆身,均屬不助燃的惰性物料;廚廁裝修方面,發展商亦會採用具防火功能的設計;單位外的公共空間,如走廊與電梯大堂,發展商會委託顧問制訂施工說明書,對所用物料提出防火要求,即使使用木產物料,也要求塗上阻燃塗層。
至於舊樓,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於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或首次呈交建築圖則作批准的住宅及綜合用途樓宇,必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包括消防栓及喉轆系統、手控火警警報系統、緊急照明系統及自動噴灑系統等。有資深建築業工程人士指出,現今火警成因更複雜,原有設施未必足以應對,建議當局應加速為相關樓宇進行消防風險評估,優先為高風險樓宇進行消防設施優化工程,如加裝消防花灑頭等。
他指,尤其對於「三無大廈」(無業主立案法團、無管理公司、無居民組織),可按機制直接委派承辦商施工,工程完成後再向業主追收費用,「鑑於不少長者與退休住戶的經濟能力,未必能一次過支付款項,當局可恩恤處理,容許住戶分期繳交工程費用。」
鄭炳鴻強調,香港現行的防火規範已非常嚴謹,主要是執行方面,需要施工、監察人員克盡己職;未來應配合新科技,例如預警系統,以提升整體防火效能。

建議禁止全屋苑同期大維修
有建議指,應從法例層面改革大廈維修制度,防止悲劇重演。
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大廈維修可延長樓宇壽命,防止外牆剝落等結構風險,而現時不少大廈在有住戶情況下施工,潛藏安全隱患。他建議,應立法要求居民於維修期間暫時遷出,確保工程進行時單位內無人。他舉例,現時市民家中裝修也會短暫遷出,整棟樓宇維修牽涉更多人命,「生命不能以金錢衡量,市民亦可考慮趁機安排家居裝修。」他建議,政府可為市民提供臨時居所。
此外,他建議禁止整個屋苑同時進行維修,改為分棟或分層施工,「例如第一棟與第四棟有一定距離,即使同時搭棚亦不易引致連環火警;如樓層太高,可分段施工,如先成地下至10樓,再處理11樓至20樓等。」他強調,應考慮引入更高安全系數的抗火物料,從源頭降低火災風險。
施工層面杜絕火源 引入高安全系數工具
有五金店負責人指出,在大維修工程中,工人是否具備足夠安全意識,如在工地內禁煙等個人操守固然重要,更須從施工層面杜絕火源,引入高安全系數工具,加強保障。
負責人Alex指出,熱作業如使用磨機切割金屬或進行燒焊時,極易產生高溫與火花,若操作不當或靠近易燃物,隨時釀成火警。他舉例,平均每分鐘轉速1萬轉,產生達攝氏200度的高溫,部分工人為求視野清晰,常拆除金屬罩令風險加劇;部分地盤已改用冷切割機器,雖造價較高,但操作時幾乎零火花,產生溫度不超過攝氏40度,大幅減低火警隱患,建議政府設資助計劃,協助業界採用。
他亦關注工地廣泛使用鋰電池的相關工具,部分為節省成本而選用非原廠電池,缺乏過熱斷電功能,一旦在高溫日曬下使用,或構成火警隱患。他建議當局設立鋰電池認證制度,提升整體安全。
記者:關英傑、林家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