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火|36歲無業漢涉冒充災民呃援助金1.8萬元 被控欺詐等5罪 還押2.20再訊

更新時間:11:26 2025-12-12 HKT
發佈時間:11:26 2025-12-12 HKT

大埔宏福苑兩周前發生奪命大火,造成逾百人死亡。36歲無業漢涉嫌在大火發生後,以他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登記成為災民,並在獲得災民證後向共3間社福機構騙取共1.8萬元援助金,被控欺詐等5罪。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0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向其他政府機構及非牟利組織調查被告是否有更多的欺詐行為,檢閱閉路電視片段及手機裝置,反對被告保釋申請。裁判官陳炳宙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須還押候訊,辯方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5罪

被告身穿黑羽絨、戴藍口罩及黑框眼鏡出庭應訊,聽見讀出控罪後小聲表示「明白」。

被告馮俊傑,報稱無業,被控欺詐、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共5罪。欺詐罪指,他於2025年11⽉29⽇ ,在⼤埔意圖欺詐並藉欺騙 ,即以陳文謙的⾝份登記為宏福苑宏盛閣501室災⺠ ,⽽誘使⺠政事務處作出作為 ,即發出⼀張緊急救濟登記證 ,⽽導致宏福苑宏盛閣501室業主⿈錦洪蒙受不利 ,即未能取得緊急救濟⾦ 。

假冒災民身份騙取多個社福機構共1.8萬元

被告另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於分別於2025年11月29日、12月2及9日,在大埔鄉事會街2號大埔社區中心、運頭街8號樂善堂朱定昌頤養院、寶湖道28號廣福邨聖公會救主堂幼稚園內以欺騙手段,即以宏福苑災民身份,而不誠實地取得民政事務處、九龍樂善堂、香港聖公會的港幣1.8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財產。

至於不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指,他於同年12月9日,在大埔廣宏街28號廣福邨商場平台,在被警員DPC 2153要求查閱身份證明文件時不遵從要求。

案件編號:FLCC2800/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