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以假海外駕照申免考簽發港車牌 兩男子判囚4個月緩刑1年
發佈時間:13:51 2025-12-05 HKT
8名男子涉嫌謊稱持外國駕駛執照,以詐騙運輸署豁免本地駕駛考試,繼而直接取得香港駕駛執照。其中27歲及47歲男子早前各承認串謀詐騙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同被判囚4個月,緩刑1年。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駕駛執照乃重要證明文件,簽發系統確保司機具備知識和技術才能駕駛,以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官斥兩被告行為置道路使用者安全於風險中
屈官就兩人案件均表示罪行嚴重,他們實際上沒有巴基斯坦駕駛執照,反映缺乏駕駛技術及知識,而透過偽造的方式獲得執照,顯然是濫用簽發系統,打擊大眾對於系統的信心,以及將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置於風險之中。
27歲機場貴賓室主任Ong Jomari Perfinan一案,屈官指罰款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但同意Ong背景報告正面,考慮到他無案底、表現悔意、坦白認罪,屈官接納此屬一次性事件,予以最後機會。
至於47歲送貨員Ahmed Waseem,屈官提到Ahmed曾兩次報考駕駛執照均不及格,他只報稱有電單車駕駛執照,可見他沒有駕駛私家車或輕型貨車的技術,明顯濫用簽發系統。屈官接納Ahmed在案中僅為顧客角色,他無案底,獲親友及伊斯蘭教社群支持,亦同意他是一位好爸爸,考慮到本案屬一次性事件,Ahmed展示悔意,屈官給予最後一次機會。
兩被告求情稱已得沉重教訓深表悔意
辯方為Ong求情指,Ong因疫情兩度遭遣散,當時他與許多人一樣擔憂前景。因此打算投身外賣員行業,但需持有駕駛執照,而他不認為自己能夠通過考試,其後Ong獲朋友介紹購買駕駛執照。辯方指出,Ong只見過假執照提供者2次,對於背後的機制毫不知情,亦無參與。
辯方強調,Ong從未使用涉案執照,亦害怕駕車上路,因此沒有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辯方另提及,Ong積極協助廉署調查,適時認罪,對於犯案感到非常後悔,認為使家人和自己蒙羞。辯方力陳本次屬一次性事件,Ong重犯機會低,過去2周的還押已給予沉重教訓,望法庭考慮到他背景報告正面而輕判。
代表Ahmed的辯方求情指,Ahmed對於自己愚蠢犯案感到非常後悔,他過往努力工作照顧家庭,更是患自閉症么子的主要照顧者,么子非常依賴Ahmed。而Ahmed在伊斯蘭教社群中有良好聲譽,親友均對他讚譽有加,是位好爸爸、好丈夫。辯方強調Ahmed即時坦白認罪,並且願意協助調查,他在還押2周期間已獲慘痛教訓,望法庭輕判。
案情指,廉政公署調查發現兩人根本沒有任何由巴基斯坦所簽發的駕駛執照,他們與其他人士串謀向運輸署提交虛假的巴基斯坦駕駛執照及相關證明文件,透過「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申請而取得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案件編號:ESCC3006/2025;ESCC3007/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