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遭前經理人控告違約 今出庭作證

更新時間:10:14 2025-12-05 HKT
發佈時間:10:14 2025-12-05 HKT

女演員張柏芝遭前經理人余毓興及經理人公司控告違反合約一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辯方今傳召張柏芝出庭作證,她以基督教形式宣誓後、以本地話作供。

原告余毓興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由大律師嚴斯泰代表;被告張柏芝,由大律師林嘉仁代表。

原告入稟狀指,余和張於2011年7月及2012年5月分別簽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及《張柏芝兩部電影片約合約》,余先後預支共4276萬元片酬予張,要求張需參演共6部電影。惟余指張沒有履行電影合約及違反經理人合約,索償至少1276萬元。辯方則爭議該《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屬偽造,張在合約上的簽名也是他人假冒,而後來亦是余選擇不再找張出演。

案件編號:HCA1227/2020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