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涉強姦妻子後威脅燒炭同歸於盡 稱常胡思亂想 「買包炭想嚇吓妻子」

更新時間:18:24 2025-12-01 HKT
發佈時間:18:24 2025-12-01 HKT

丈夫懷疑妻子紅杏出墻,3年前在家要求與妻子行房不果,涉以鞋帶綑綁妻子雙手,扯下妻子內褲,強行發生性行為。其後亦涉燒炭威脅以阻止妻子離婚想法。他否認強姦罪及刑事恐嚇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在7男陪審團席前開審。被告在錄影會面片段提及,他當時向妻子說:「老婆~同我做愛好唔好呀?俾一次我啦?我又唔去嫖」,誰知妻子拒絕並指示他「去廁所搞掂」,又說:「你係咪想離婚?」,令他十分「火爆」。

分房後憂妻與前度愛火重燃

被告Y.H.H.被控於2022年10月17日,在香港天水圍某公屋單位內強姦X;威脅X會使她人身受傷,意圖使X受驚。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懷疑妻子與其他男子有染,兩夫妻關係逐漸疏遠,妻子當日拒絕與被告行房,被告明知而妄顧妻子意願,強行與妻子進行性行為。他以鞋帶綁住妻子雙手,扯下妻子內褲,繼而強姦妻子。被告無套射精後為妻子清潔下體。被告另外為了威嚇妻子,點燃紙張欲燒炭,要求妻子與情夫分手,「不想搞散頭家」,並向妻子稱「不如我哋一齊走」。

控方在庭上播放被告錄影會面片段,被告指他經介紹認識妻子,婚後分隔中港兩地生活,妻子不滿他婚後仍常到內地的士高玩樂。被告憶述妻子早已表明不再愛他,故他近年已改過自新,沒有再結識異性或「叫雞」。兩夫妻2017年起分房,但關係不算太差,仍會繼續恆常行房,但也慢慢感覺到與妻子關係逐漸疏離,亦懷疑妻子重遇已離婚的前男友愛火重燃。

被拒行房以鞋帶綑綁雙手性交

被告供稱,夫妻關係愈來愈疏遠後,事前一個月內兩夫婦僅行房一次,形容妻子「愈來愈唔俾我」。他案發當日欲與妻子行房,但「攬幾下太太又唔鍾意」,被告降低自尊向妻子說:「老婆同我做愛好唔好呀?俾一次我啦~我又唔去嫖!」、「俾我啦~我以前做錯咗」。但妻子則叫被告「自己去廁所搞掂」,其後問被告「你係咪想離婚?」,被告表示不想離婚,但妻子又叫被告「行開」。

被告指他當時十分「火爆」,情緒失控下從後抱住妻子,將她帶入睡房後以鞋帶綑綁妻子雙手,扯低妻子內褲,強行與她做愛30分鐘,期間兩夫婦有對話,他最後在妻子體內射精。被告堅稱過程沒有使用暴力,「好輕鬆插入」,妻子沒有叫救命、沒有說「不要」、沒有反抗,只是「眼濕濕」,事後被告親自為妻子清潔下體。

妻面前點火燒炭聲稱「一齊走」被勸止

被告其後拿了一包炭及臉盤入房,點燃紙張兩度嘗試燒炭,並對妻子說:「我一生人最愛係你,以後都想同你一齊,一係一齊燒炭走好唔好?」妻子起初默不作聲地哭泣,其後哭訴「為咗細仔,唔好燒(炭)好唔好?」被告則問妻子:「可唔可以唔同個男人一齊」,妻子答應並解釋對方只是其朋友。

兩夫妻遂到菩薩面前發誓,被告稱會斷絕任何關係,只聽妻子的話,然後用𠝹刀割斷綁在妻子手上的鞋帶。對於家中為何有炭一事,被告指他有朋友提出在被告家附近「燒嘢食」,他才買炭放在家備用,但他也常胡思亂想「買包炭想嚇下妻子」。

案件編號:HCCC204/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