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訛稱任職健身教練呃病假 被告辯指渴望成特警任速龍小隊:我點解驚要打暴動?

更新時間:13:01 2025-11-25 HKT
發佈時間:13:01 2025-11-25 HKT

32歲時任男警涉嫌在2019年向醫生虛報任職健身教練,以騙取約4.6萬元的54日有薪病假一案續審。被告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在盤問下稱,自己渴望成為特警,任職速龍小隊,直言「我點解驚要打暴動」,更不會在2019年社會運動期間,因「唔想上前線」而詐騙54日病假。控方引述被告的醫療報告,顯示職業是健身教練,質疑被告覺得向警務處遞交失實資料是無問題,被告回應「我無諗咁多」。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裁決。

辯稱渴望任速龍小隊 否認不想上前線

被告在盤問下稱,在2019年9月19日首次到曾文謙醫生的診所求診時,因曾問「你都幾大隻㗎喎,你做咩職業㗎」,故被告才表示自己任職健身教練,確認是向曾「講大話」。控方質疑,被告被問及職業時,可報稱公務員或紀律部隊,根本不需要撒謊,被告回應「我當刻心血來潮,無咁思前想後,我就隨便答佢我係健身教練」。被告另指,自己知道醫生能發「輕工紙」,惟當日「諗唔起有輕工紙」,故僅告知醫生「傷口好痛」,望醫生能批出更長的病假。被告亦否認告知醫生,上司不允許他上班但不做高強度運動。

被告續供稱,在2022年2月17日前往診所取醫療報告,並向曾文謙醫生坦白自己任職警員,曾問「點解唔早啲同我講」,被告遂解釋「因為當時2019年社會運動,我唔知你政治取向,所以唔夠膽講我係警察」。控方引述醫生證供,指被告提及「因為社會運動唔想上前線」,被告否認,補充自己當時渴望報考特警,想任職速龍小隊,直言「我點解驚要打暴動」。控方質疑,若非被告告知曾,其職責需要上前線,曾如何得知被告要上前線,被告重申「我無講過」。

明知醫療報告中內容失實仍遞交

陳官關注,曾文謙醫生為被告撰寫的醫療報告中提及,被告是健身教練,需要高強度工作,被告否認作出如此陳述,惟曾卻在醫療報告列出相關內容。被告確認。陳官質疑,既然被告發現曾在醫療報告中的內容與自己的不相符時,為何被告沒有向曾作澄清及要求修改,被告回應「無同醫生argue(爭論)呢樣嘢」。控方亦關注,被告向警務處遞交醫療報告時,明知內容失實,惟仍認為沒有問題。被告回應,上級指呈交報告就無問題,故「我無諗咁多」。

控方引述被告的記事冊,顯示被告在2023年6月28日與上司會面,被告指獲告知不會就病假的事宜有任何刑事或紀律問題,惟上司不願交出文件讓被告存檔,故被告將會面過程記錄在記事冊上,並以拍照方式將記事冊內容存檔。控方質疑,警隊就處理記事冊的方式存在指引,警務人員不得將記事冊拍照,被告則回應「我唔知,好多同事都咁影」。

被告譚順維,報稱警員,被控1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或約於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曾文謙醫生虛假地表示身為健身教練,不可能從事輕量工作,意圖詐騙而誘使曾文謙醫生建議放病假54天,由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而導致其獲得利益,或使香港警務處或香港政府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WKCC2052/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