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8場地引入市場營運模式 包括文化中心露天廣場及觀濱 可辦「粉絲」見面會、生日派對等
發佈時間:12:57 2025-11-17 HKT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康文署指定設施會引入市場營運模式,提供更多元的增值活動。康文署今日(17日)表示,計劃開放8個場地及設施供舉辦商業或私人活動等,包括香港文化中心露天廣場、觀塘海濱花園開放空間、遮打花園休憩等;另亦計劃開放16個場地及設施,供商業廣告用途。康文署邀請有興趣的機構就其轄下指定場地及設施提供更多元的增值活動提交意向書。
可辦粉絲見面會、小型音樂會、生日派對等
康文署計劃開放轄下8個場地/設施,以供舉辦不同類型的活動。開放這些康樂及文化場地/設施以舉辦增值活動,可為參加者帶來嶄新獨特的體驗。可供舉辦的活動多元化,包括商業推廣活動、企業活動、「粉絲」見面會/簽名會/演唱會、小型音樂會、生日派對,以及在博物館場地為高端客群提供專屬的館長展覽導賞團。
八個開放供舉辦商業或私人活動場地及設施:
| 場地 | 擬議位置 |
| 香港文化中心 | (i) 露天廣場 A (ii) 露天廣場 B |
| 遮打花園 | 遮打花園休憩用地 |
| 中山紀念公園 | 水景廣場 |
| 啟德車站廣場 | 第一期露天廣場 |
| 觀塘海濱花園 | 開放空間(共融通道範圍除外) |
| 沙田公園 | 結客場 |
| 香港藝術館 | 匯堂(一樓大堂) |
| 油街實現 | 室內地方 (i) 油街廚房 室外地方 (ii) 油街草地 (iii) 油街花園 |
康文署擬委聘專業營辦商,向其批出在這些場地及設施提供活動策劃和廣告服務的經營權,運用其市場和專業知識向合適的目標客戶作出推廣,為活動提供技術支援,以及提供客戶管理服務。
擬開放16場地供展示商業廣告
康文署亦計劃開放轄下16個場地/設施,以供展示商業廣告用途。指定作廣告用途的場地/設施皆位於顯眼位置,能夠廣泛接觸不同類型的大眾受眾,有助建立品牌和加深大眾對品牌的認識。廣告除了可設置在場地/設施的外牆、場地/設施外的燈柱、場地/設施內的表演場地或會堂牆身、觀眾席樓梯、座椅套、支柱及立柱、出入口旁的牆身外,亦可刊登於活動小冊子內。
當局表示,為免生疑問,批予營辦商提供有關服務的經營權屬非專用。政府有絕對酌情權決定舉辦活動及/或用作廣告宣傳的地點,並可隨時撤銷任何其認為適當的地點。康文署保留所有指定場地、設施及廣告空間的使用權,包括用作自身宣傳、舉辦政府活動、提供予場地租用者,以及作其他必要用途
擬委聘營辦商 經營權兩年或三年
康文署計劃委聘一間或多於一間營辦商,向其批出為期兩或三年的經營權。如有關營辦商服務良好,經營權可獲延長多兩年。營辦商負責向目標客戶推廣場地/設施;制訂使用指定場地/設施的廣告策略等。
康文署現邀請有興趣的機構就提供有關服務表達意向,所得意見和資料將有助康文署訂定服務細節及未來路向。邀請提交意向書的文件載於康文署網站,有興趣的機構須於12月16日(星期二)前提交意向書。康文署將於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時半在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四樓會議室AC2舉行簡介會。
詳情請參閲康文署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