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雙程證女子虛報學歷申高才通 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年 入境處:非法取簽證會遣返內地

更新時間:10:02 2025-11-10 HKT
發佈時間:10:02 2025-11-10 HKT

32歲持雙程證女子涉於前年為申請「高才通」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虛報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的學士學位。她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她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銷。

虛報持澳洲蒙納許大學學士學位申高才通

控方庭上表示,經控辯雙方商討及索取法律意見後,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並提出守行為時間不少於2年。被告同意案情後,鄭官批准她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24個月。

同意案情指,在調查「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下的居港申請時,被告遭懷疑以海外院校的虛假學歷申請入境許可證。翻查入境紀錄發現,一份以被告姓名、透過「高才通」來港居留的申請,在2023年10月8日線上提交予入境事務處。該申請中,被告聲稱曾就讀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 Australia),並於2014年7月獲授工商管理學士學位。申請附有據稱由上述大學發出的入學證明、澳洲學生簽證、以及相關澳洲出入境證明等文件。

被告澳洲簽證申請記錄遭揭發存問題

入境事務處相信該申請的資料為真確,遂於2023年11月2日批准被告的入境許可證申請。同年12月22日,被告憑入境許可證進入香港,並獲准居留至2025年12月22日。

然而經澳洲總領事館核實,被告的澳洲簽證申請記錄與他人存在關聯。2025年5月23日,被告在辦理入境許可時被截查。

被告李菲,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今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李菲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或該日前後,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李聲稱自己於2014年7月在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獲得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律政司不評論個別案件

律政司回覆查詢指,不評論個別案件,另提到律政司就每宗案件作出檢控與否的決定時,必須就所得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和專業的分析,並按《檢控守則》行事。根據守則,檢控人員有責任持續覆核已展開的檢控工作。

律政司續指,檢控人員會根據實際案情、證據和適用法律,嚴格地按照《檢控守則》和在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決定是否同意採取簽保命令的程序。

入境處:非法取簽證會遣返原居地

入境處不評論個別案件,又回覆指入境處人員會客觀分析刑事案件的證據和適用法律,並嚴格按照相關的《檢控守則》,需要時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以作出決定。

處方另強調,若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簽證、進入許可或延長期限逗留,入境處會依法宣布其簽證、進入許可及延長期限逗留無效,並將有關人士遣返原居地。

案件編號:STCC 202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