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與14歲女童性交拍裸照 17歲男生認罪判感化1年 官:若成年勢必判監
更新時間:13:01 2025-11-07 HKT
發佈時間:13:01 2025-11-07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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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男學生與14歲當時女友發生性關係及拍攝女方裸照等,該男學生早前承認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2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裁判官高偉雄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控罪嚴重,如果被告成年勢必判監,但考慮到他案發時僅比女事主年長兩歲,姑且接納他當時心智不成熟,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年感化令。
被告陳朗軒,承認於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1月11日間,與14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3張相片展露女童X的裸露胸部、臀部、左邊乳頭及女童X向被告作出口交。
求情稱還押3周已上沉重一課
辯方求情時,提到法庭早前曾為被告索取感化官、勞教中心及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綜合報告等,相關報告正面,其中感化官建議被告接受1年感化,認為可讓他學懂守法;而被告亦已還押3星期,對他已是很大衝擊,上了沉重的一課,相信必定不會再行差踏錯,希望法庭採納感化報告建議。
高官判刑時,指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一罪尤其嚴重,涉案兒童色情物品達第2級級別,如果被告成年,一定會判監,而被告當時與X是情侶,他知道X未成年及理應保護女友,惟被告當時亦僅比X年長兩歲,姑且接納他當時心智不成熟,採納報告建議,判處1年感化令。
案件編號:ESCC1778/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