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案六旬女事主作供後擅取辯方證物丢棄 認妨礙司法公正囚4月官斥愚蠢

更新時間:17:53 2025-11-06 HKT
發佈時間:17:53 2025-11-06 HKT

勒索案六旬女事主今年初作供時,辯方以其借據作證物盤問,女事主隨後擅自取去辯方證物丢棄,被捕時稱「以為佢地唔要」。勒索案4名被告因此全部獲撤控,女事主卻因而被控。女事主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1擾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陳廣池斥被告行為愚蠢,影響證供可信性,須判刑阻嚇,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女被告C.M.W承認於2025年1月13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該C.M.W.干授標記為「D1.1」的案件證物,並從證人席移走該案件證物,以阻止與刑事案件2023年第804號案的證物在區院法院呈堂或保存。

為勒索案作證供後擅將證物帶走

案情指,案發於2022年11月2日的勒索案中,女被告被勒索每月5000元保護費,後來女被告無法支付款項遭人毆打,以致胸腔內壁瘀傷及右眼結膜下出血。女被告今年1月13日在區域法院為控方出庭作供。

女被告接受辯方盤問時,辯方代表律師出示女被告親筆書寫的1張借據作為證物,其上列出女被告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聲稱女被告於2020年5月19日借款港幣1萬元。法庭書記將借據放在證人台上,被告確認借據由自己書寫。女被告離開法庭後,書記發現借據不翼而飛,在場人士留下搜身亦未能尋回。翻查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女被告曾摺疊借據,藏於衣袋或證人台之下。

被捕後稱「以為佢地唔要」

警方其後以盜竊罪拘捕女被告,女被告錄影會面下稱「以為佢哋唔要,以為佢哋唔會收返,以為冇用」、「以為佢哋畀我」、「我仲喺到玩,摺下摺下。」法官問及借據去向時,女被告表示已經遺失。律政司因此決定撤控,勒索案中4名被告均被判無罪。

法官陳廣池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年62歲,育有1子1女,患有長期心臟病。在1988年至2000年間曾任職教師,後來開設幼稚園但現已倒閉,案發時正經營一所教育中心,期間被勒索。陳官判刑時接納辯方指,女被告走了愚蠢的一步,有關證物無法起回,認為被告行為愚蠢,影響證供的可信性,令律政司撤控,有必要判刑阻嚇,終判處被告入獄4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58/2025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