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為性慾望而在港大宿舍偷拍男宿生洗澡 23歲男學生認2窺淫罪候懲

更新時間:13:47 2025-10-09 HKT
發佈時間:13:47 2025-10-09 HKT

23歲男學生去年9月在港大宿舍男廁內偷拍宿生洗澡,其後手機被發現有近40分鐘偷拍片段,他被捕後聲稱因性慾望,及對男性身體部位有興趣而犯案。他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2項窺淫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判刑至11月14日,待索閱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期間被告續獲保釋。

報告無顯示被告有「窺淫病」

張官引述辯方求情指,醫事報告無顯示被告患有「窺淫病」,希望法庭接納本案屬單一事件,被告因個人身體及精神狀況而犯案,作出減刑。張官表示控罪嚴重,但並非捆綁性判處監禁式刑罰,尤其考慮到被告無案底、其身體狀況、以及本次為單一事件。張官認為可考慮其他選項,遂押後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承認兩項窺淫罪

23歲被告鍾鎮宇,報稱學生,被控於2024年9月22日在香港大學何善衡夫人堂6樓男廁內,分別暗中拍攝男子X及男子Y,而該男子X及男子Y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者,該男子X及男子Y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鍾鎮宇不理會該男子X及男子Y是否同意被他拍攝。

事主浴後穿衣揭發正遭手機偷拍

案情指,2名男事主與被告互不相識。於2024年9月22日晚上約11時45分,事主Y於何善衡夫人堂男廁洗澡,更衣時發現對面廁格有一部手機正對著他的位置,手機被放在一個鏤空籃子內並以毛巾掩蓋,使手機可不受注意地拍攝。

當場發現被告同時揭發有另一受害男生

Y隨後在男廁另一廁格發現被告,被告承認放在籃子內的手機屬於他,亦由他偷偷放置。Y其後告知事主X指,同日較早時間同一角度,拍攝到X洗澡及其裸體。

被告警誡下稱因性欲望犯案

警方到場後拘捕被告,查看他的手機發現一段長達39分18秒的片段,拍攝到X及Y的裸體和私密部位,以及被告在嘗試擺放手機時的樣貌。被告於警誡下稱因為性慾望,和對男性身體部位有興趣而犯案。

案件編號:ESCC3363/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