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招攬親朋及同袍作傀儡保險代理呃佣金 男警長與男警等6人被控21罪 保釋至11.6再訊

更新時間:13:02 2025-10-09 HKT
發佈時間:13:02 2025-10-09 HKT

36歲男警長涉嫌招攬兄長等親友及一名同袍,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虛報資料投保20份保單,詐騙2間保險公司共約300萬元花紅佣金。男警長又涉與友人製作虛假學歷證明,以助友人獲保險公司聘用。男警長和警員等6人共被控欺詐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21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屈麗雯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6日再訊,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期間各被告獲准以3,000元至10萬元等條件保釋候訊。

6名被告所涉控罪包括欺詐及串謀製造虛假文書

被告各准以3,000元至10萬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旅遊證件、須居於報稱地址、更改住址前24小時須通知警署、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6名被告依次為36歲偵緝男警長林顯豪,被控20項欺詐罪,及1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39歲男倉務員林振邦,被控12項欺詐罪;29歲女商人劉臻頤(前稱劉敏儀),被控1項欺詐罪,及1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34歲中醫診所女助理余曉丹,被控4項欺詐罪;46歲事務律師許懿,被控1項欺詐罪;以及29歲偵緝警員施匡澤,被控1項欺詐罪。

林顯豪涉招攬包括長林振邦 (圖)在內人士做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呃佣金。葉偉豪攝
林顯豪涉招攬包括長林振邦 (圖)在內人士做傀儡保險代理及投保人呃佣金。葉偉豪攝
林振邦之妻余曉丹(圖)亦是被告之一。葉偉豪攝
林振邦之妻余曉丹(圖)亦是被告之一。葉偉豪攝
被告劉臻頤(左)被控1項欺詐罪。葉偉豪攝
被告劉臻頤(左)被控1項欺詐罪。葉偉豪攝

林顯豪涉招攬兄嫂及友人等充當傀儡保險代理呃佣金

控罪指林顯豪於2016年12月至2024年6月期間,與一名先後任職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永明金融)及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太壽香港)的人員,分別與同案五名被告,先後多次向永明金融及太壽香港作虛假陳述,指涉案20份保單申請均為真確;保費或供款均由投保人支付;以及涉案傀儡保險代理曾親身會見投保人,並清楚解釋產品特點、收費及投資風險等,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兩間保險公司承保保單,並向相關代理支付佣金、花紅及津貼等款項。

林顯豪的兄長林振邦和大嫂余曉丹,以及林顯豪的友人劉臻頤在案中充當傀儡保險代理,而許懿及施匡澤則是傀儡投保人。

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罪指,林顯豪及劉臻頤於2021年1月15日至5月18日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製造多份虛假文書,包括看來是由美國伊利諾大學芝加哥分校於2019年6月16日發出的證書,證明劉臻頤已獲授經濟學文學士學位,及2份上述大學分別於1996年10月15日及2019年6月23日發出,以劉臻頤為名的經濟學文學士學位成績表,意圖由劉臻頤藉使用該等文書而誘使太壽香港接受它們為真文書,並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

案件編號:ESCC2632/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