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涉參與港獨組織被控串謀分裂國家罪 15歲男生擬認罪 還押10月尾答辯

更新時間:17:16 2025-10-08 HKT
發佈時間:17:16 2025-10-08 HKT

3名年齡介乎15至26歲的「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組織男成員,涉在去年11月至今年7月間參與在台灣成立旨在推動「港獨」的組織,早前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案件今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15歲男學生表明擬認罪,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排期10月31日,待進行正式答辯及判刑,期間還押候訊。同案另兩名被告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表示正申請法律援助,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訊,以等待法援結果,二人均沒有保釋申請。

15歲被告擬認罪押後正式答辯

大律師馬維騉代表15歲被告指,被告擬作認罪答辯,控方主要依賴被告的手機內容及社交平台貼文作檢控基礎,辯方對控方提供的案情撮要沒有異議。辯方提及,被告主動交出手機密碼,並和盤托出案件,交代犯罪事實,亦就社交平台貼文作招認,望法庭能考慮被告仍未滿16歲而判處他入教導所,亦希望將被告的求情與同案兩名被告分開處理。法官郭偉健聽畢陳詞後,將案件排期至10月31日進行正式答辯及判刑,期間被告還押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惟被告即將年滿16歲,届時將還押懲教署看管。

另兩被告申法援押後待審批結果

同案另兩名被告均沒有律師代表,庭上透漏正申請法律援助,郭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再訊,以等待法援結果,二人均沒有保釋申請。控方代表為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

3名被告依次為15歲黃姓男學生、26歲速遞員陳泰森及25歲侍應伍始東,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串謀分裂國家罪。控罪指,他們於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7月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案件編號:DCCC1367/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