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黨前黨員否認收購慈善機構私吞19萬元 主席李山供稱被告曾說:你拿我沒法 你沒有證據
發佈時間:13:56 2025-09-16 HKT

紫荊黨主席李山及其他成員疑於2021年委託男商人收購慈善機構,惟商人涉從中騙走19萬元。涉案男商人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欺詐罪開審,李山供稱案發後曾與被告對質,要求被告將全額收購價約46萬歸還紫荊黨,惟被告卻回應「你拿我沒辦法,你沒有證據證明」,更承認因為被告父親需要買房而要金錢。李山透露,被告亦將慈善機構董事轉為被告當時的女朋友,令紫荊黨不能再控制慈善機構。
李山指被告被發現報大收購價
兼任紫荊黨董事及主席的李山以普通話作供,稱紫荊黨在2020年3月1日在香港成立,李於2021年7月經黨員介紹結識被告,被告在9月成為紫荊黨的辦公室副主任。李山憶述,被告建議紫荊黨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根據稅務條例該慈善公司獲免交稅,故紫荊黨接納被告的建議。當時收購事宜均由被告負責,被告告知紫荊黨收購價約為46萬元,當中40萬是收購價錢,6萬則是公司賬戶結餘。李山透露,由紫荊黨的財務總監汪韌負責從銀行中取出46萬元交給被告,完成收購後,紫荊黨委派黨員伍俊飛出任「共同走過有限公司」的公司董事。
李山憶述,被告在2022年9月時免去伍俊飛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的職務,改為委任被告當時女朋友袁甜出任公司董事,惟被告更換董事之舉從未告知過紫荊黨,紫荊黨亦沒有批准此一變動,李山直言「完全不知情」,其後更發現被告欺騙紫荊黨,被告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的價錢並非賣家實際收取的金額。李山指,紫荊黨曾向賣家查問,對方指實際只收取20萬元,隨後李山親自透過微信約見被告瞭解情況。
指被告遭質問仍稱「你拿我沒辦法」
在會面時,被告曾向李山指「你拿我沒辦法,你沒有證據證明」,李山供稱「公司當時已經變成他與他女朋友的」,故要求被告將收購的46萬歸還給紫荊黨,紫荊黨亦不要公司了,否則會在法庭起訴被告。當時被告沒有答應任何條件,李山在約1個月後再次與被告進行會面。李山明言,「我當時唔係想告上法庭,想佢認錯,把錢交出來,回頭是岸」,其後被告亦同意還錢,解釋「父親要買屋,所以要錢」。惟不久後,被告在微信上向李山傳送文件,當中寫上被告向李山借款,每月還1萬元。李山直指,「我個人無同佢借錢,傾嘅係黨嘅事」,認為被告在文件上的描述不正確,故要求被告重寫內容。李山曾建議被告將公司及差額約19萬歸還給紫荊黨,惟被告不但沒有還款,最後更將公司轉走了。
30歲被告李佳斌,報稱商人,否認於2021年8月26日與2021年11月10日之間,在香港藉欺騙,即向李山及汪韌聲稱收購「共同走過有限公司」,需港幣468,410元,並意圖詐騙,誘使汪韌將港幣468,410元給李佳斌,為李佳斌帶來利益,或對汪韌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即合共港幣19萬元。
承認事實指,被告在2023年5月23日被拘捕,在警誡下被告否認犯案「嗰26萬8千港幣我無拎過嚟用」,被告沒有刑事定罪記錄。
案件編號:ESCC234/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