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病人及同事財物逾9萬購電子產品 養和醫院實習男護10.2區院答辯

更新時間:17:40 2025-09-12 HKT
發佈時間:17:40 2025-09-12 HKT

27歲男護士實習生涉於9月至10月期間,在養和醫院盜取病人及醫護的手機、現金及信用卡等財物,被控14項盜竊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申請將案轉介區域法院,10月2日進行答辯,期間被告續准以10萬元保釋候訊,不准離開香港及須到警署報到。

被告梁浩鋒,報稱養和醫院2年級護士學生,被控15項盜竊罪,其中一項獲撤。14項盜竊罪指,他於2024年9月19日至10月23日,分別14度在養和醫院偷竊iPhone、11張信用卡、信用卡內限額約91,600元、及6,500元現金。

案件編號:ESCC2790/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