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和醫療集團CEO黃良堯涉酒吧非禮女子 事主不適未能出庭 辯方質疑「自編自導」 10.24續審
更新時間:13:28 2025-08-29 HKT
發佈時間:13:28 2025-08-29 HKT
發佈時間:13:28 2025-08-29 HKT

50歲楷和醫療集團行政總裁黃良堯去年5月涉在中環酒吧「建民號」,伸手觸摸女商業夥伴的大腿及臀部。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罪,惟女事主身體不適,未能出庭作供,辯方質疑事主「自編自導」,反對將案件押後。暫委裁判官鄭潤聰聽畢雙方陳詞後,認為現時不適合評論事主有否誇大病情,下令將案件押後10月24日及28日續審。
醫生認為「生理及心理上不適合出庭」
鄭官指,控方因女事主X身體不適,未能出庭作供而申請押後,惟遭辯方反對。鄭官認為現時不適合評論X有否誇大病情,根據東區醫院醫生的證明書及文件,顯示X「physically and mentally unfit to attend court(生理及心理上不適合出庭)」,出現發燒情況。
X自稱患創傷後遺症 辯方質疑「自編自導」
X在數天前亦以書面通知指自己患上創傷後遺症(PTSD),昨天亦明顯情緒不穩。郭棟明資深大律師質疑X「自編自導」,指X提交醫學報告指患創傷後遺症,均沒有測試基礎。再加上,X在本案的調查階段已拒絕與警方接觸,並兩度申請押後案件,質疑X多次阻止本案審訊。
官將案押後10月24日續審
鄭官明言,理解被告的壓力及訟費困難,案件發展確實未如理想,惟考慮X的情況,同意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10月24日及28日。控方庭上確認女事主X身體不適,未能出庭作供,昨更由救護車送至東區醫院治療,故申請將案件押後續審。
被告黃良堯,報稱為商人,否認於2024年5月9日,在中環卑利街65號Kinsman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
案件編號:ESCC378/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