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之便盜取乘客遺漏錢包 前國泰客戶服務主管被判160小時社服令

更新時間:14:38 2025-08-20 HKT
發佈時間:14:38 2025-08-20 HKT

36歲前國泰客戶服務主管去年11月在香港國際機場工作期間,有旅客將他人遺漏的錢包轉予他,寄望他交還事主,惟他利用職權之便盜取了該錢包。涉案男子早前承認盜竊罪還柙,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今(20日)早西九龍裁判法院判他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指,機場旅客在案發當日將他人遺漏的錢包交予被告,惟被告因工作繁忙而忘記交回客服中心,並非有預謀犯案。

鄭官判刑時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具嚴重性,被告盜竊的金額並非小數,惟早前為被告索取的報告內容正面,被告亦有展示出後悔,對其工作會構成影響,念被告已還柙14天,坦白認罪,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亦已對事主作出賠償,終判他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高毓駿早前承認盜竊罪今日判刑。何健勇攝
被告高毓駿早前承認盜竊罪今日判刑。何健勇攝

求情指非預謀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早前認罪後已主動取消擔保,至今還柙了14天,報告內容正面,反映被告深感後悔及誠懇。案發當日,有機場旅客將他人遺漏的錢包交予被告,惟被告當時工作繁忙,將錢包放在隨身袋內,忘記交回客戶服務中心。被告下班後在隨身袋內發現涉案錢包,才產生出貪念,被告並非一開始就有預謀犯案。

36歲被告高毓駿,報稱地勤人員,承認一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11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六層(禁區)207號登機閘口,偷竊一個黑色銀包,內載有港幣1.3萬元、英磅$60元、日圓25萬、香港身份證、英國駕駛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兩張八達通、日本交通儲值卡,而上述物品為關志遠的財產。

案件編號:WKCC1291/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