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好聲音》林俊一涉非禮11男 15歲事主稱首學唱歌 不知林行為不妥「以為係正常教學方式」

更新時間:17:31 2025-07-03 HKT
發佈時間:17:31 2025-07-03 HKT

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的歌唱導師林俊一涉性侵11名男子案,今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案發時15歲男事主X作供,X在錄影會面中提到自己透過網上接觸林及向對方學習唱歌,林在一次課上問他「係咪日日打飛機」,繼而脫去他的褲子及非禮其下體,林又自稱曾修讀醫學及指「當我係哥哥就得啦」。辯方盤問時,問X自從那次事件後,是否已對林起防避之心。X則稱自己首次學習唱歌,「唔知係唔正常」、「以為係正常教學方式」。案明續審。

38歲被告林俊一,否認17項非禮及3項普通襲擊罪。案中11名男事主案發時年約15至34歲,其中10人當時是被告學生,餘下一名當時17歲事主I則因訪問而接觸被告。

遭被告脫褲摸下體感被侵犯

控方今傳召X作供,並播放X與警方和社署社工進行的錄影會面。會面中,X以廣東話夾雜普通話回答問題,稱自己案發前在網上搜尋歌唱老師,後來選擇向被告學唱歌。X在2023年5月7日首次上課,他每星期上課一次,每次1小時,被告會教導發聲及運用丹田,每堂學費約為1000元。

X續稱,同年5月底至6月初某日,被告在課上問他「係咪日日打飛機」,其後便「除我(X)條褲」,繼而用手非禮其下體,當時被告又表示曾修讀醫學,「你當我係哥哥就得啦」。X當時多番表示「唔好啦」,但被告仍繼續,他對事件感到「有啲驚」、「覺得自己被侵犯」。

被告稱:想做明星 有人非禮你係好正常

同年7月7日,被告在課上再表示X「條腰好緊」,要求X做伸展運動和仰臥起坐,改善唱歌表現。X稱被告又問「有冇打飛機」,其後觸摸他下體3至4次,他曾向被告表明「唔舒服」,但被告只是稍作停頓,便說「如果想做明星,有人非禮你係好正常。」,當日課上被告又親吻X的右臉,及稱「你真係好可愛」。

辯方盤問X時,指同年5月底至6月初那次事件發生後,X其實可以選擇不再上被告的課堂。X同意,他亦確認自己當時沒有全額支付所有學費,至少仍有拖欠學費。辯方續指,惟其後X仍繼續相約被告上課。X同意。

「以為係正常教學方式」

辯方亦指,其實X在首次非禮事件後,是否已對被告起了防避之心。X供稱,自己當時是首次上課學習唱歌,「唔知(被告行為)係唔正常」、「以為係正常教學方式」,直到7月事件發生後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辯方又問,如果X有心事,會否與人傾訴。X稱不會,指自己從小到大都不會主動與人談及心事。

案件編號:DCCC234/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