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覆核王」郭卓堅破產期間賭博 漏報13.1萬收入及盈利 官批延長破產令1年半

更新時間:13:52 2025-06-25 HKT
發佈時間:13:52 2025-06-25 HKT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自2006年起就民生和公眾利益相關事件提出司法覆核逾30次,多次被拒絕受理,一度拖欠政府訟費達3000萬元。郭2020年因拖欠政府訟費逾156萬元,被法庭頒令破產,其後曾遭延長破產令。郭本身將於2025年7月自動解除破產,惟破產管理署發現郭在破產期間未如實申報收入9.9萬元,破產首兩年賭博獲利3.2萬元後虧損3.6萬元,亦曾缺席署方安排的面談。高等法院聆案官葉樹培認為郭在破產期間有多項不當行為,未遵守《破產條例》,批准署方由2025年7月7日起計延長其破產期限一年半。

郭卓堅今沒有到庭應訊,破產管理署一方提到郭卓堅2020年被頒令破產後,曾獲延長破產令,將於2025年7月8日自動解除破產。惟署方發現郭在破產期間有多項不當行為,包括未遵守《破產條例》、未如實申報收入、進行賭博活動等。郭沒有向署方上報他進行賭博活動,一度獲利3.2萬元,其後虧損約3.6萬元;亦連續兩年少報分別5萬元及4.1萬元的收入,以及8,000元盈餘。

署方要求延長破產令一年半,郭卓堅沒有出席聆訊,亦沒有呈交文件反對署方延長其破產期。高等法院聆案官葉樹培認為署方申請合理及時,郭卓堅在破產期間進行賭博活動,裁定其情況未符自動解除破產的要求,下令由2025年7月7日起計、延長其破產令一年半。

案件編號:HCB1613/2020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