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男保安扼斃精神病女兒 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脫 誤殺罪成
發佈時間:11:26 2025-06-19 HKT

七旬男保安因長期遭受患精神病女兒的言語及肢體攻擊,3年前疑不堪壓力在家徒手扼斃女兒後自行報警。他否認謀殺罪,聲稱是被女兒長年累月禁止他如廁等行為激怒下殺女。案件完成6日審訊後,4女3男陪審團今退庭商議僅近半小時,便一致裁定他謀殺罪脫、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胡雅文把案件押後至8月6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將為被告索取一份精神科報告。
家人長年受死者精神與肢體虐待
時任保安員陳桂生(現年74歲,案發時70歲)否認於2022年3月7日,在旺角海庭道海富苑海韻閣某單位內謀殺32歲女子陳杏詩。控方開案陳詞指,女兒2021年確診患有自閉症、強迫症及亞氏保加症等精神疾病,死前五年間持續接受藥物治療。她性格內向,曾任餐廳侍應,遭解僱後當了6年無業遊民。女兒與父母關係緊張,常因生活習慣問題包括清潔問題、物品擺放及洗碗等瑣事,經常發生爭執。女兒不時不讓父親如廁或睡覺。
被告前妻羅仕英的證供提到,女兒自小性格內向,父女曾因爭執報警,一家三口同住一室壓力沉重,又指女兒「新聞都唔俾我哋睇,電視都唔俾開」。案發前一日她曾勸女兒應尊重父親,質疑「點解你做女咁樣對你老竇」,要求女兒「唔好精神虐待我哋」、「唔好郁吓又打人」,當時女兒回應稱,「我鍾意啊,吹呀?」她曾多次建議女兒搬離涉案單位,又投訴房署拒絕與女兒分戶的申請,她向家庭服務中心求助後苦等四年仍不獲分配宿舍,稱:「房署同埋家庭服務中心要負責」,又指家庭服務中心「間接殺人」。
被告患焦慮和抑鬱新冠疫情加劇困局
被告在警誡會面中表示,他與女兒相處太大壓力,女兒動輒便因細枝末節爭執不休,他感到「頂唔順」、「忍無可忍」,「再係咁我覺得自己會精神分裂」,又指他事發前早已想過要殺女兒滅口。精神科醫生判斷被告因新冠疫情、本身性格內向、與家人同住、受女兒長年言語及肢體虐待,出現焦慮和抑鬱等症狀。醫生指被告案發時患「中度適應障礙症」,有這樣的女兒實屬不幸。
被告幼女則指姐姐失業後「管住屋企啲嘢,唔畀我哋喺客廳食飯」,不時在家中喧鬧不止,爸爸通常默默忍受或「唔會話拗得好犀利」,但她無法再忍於是搬離單位,惟姐姐精神狀況日益惡化,不僅曾向母親投擲剪刀及打瘀母親手臂,還試圖阻攔爸爸返家,迫使爸爸只能「匿喺後樓梯」,但新冠疫情令眾人須留在家「無得落街」,她憂心不已家中局勢仿佛「隨時有一個炸彈會爆」。
先被阻如廁再遭斥責襲擊下憤而扼斃女兒
2022年3月7日,被告凌晨時分欲如廁時,女兒不讓他使用洗手間,被告稱會在廚房使用桶子如廁,女兒才肯讓被告使用洗手間,但後來她發現被告未有沖廁又沒放好拖鞋,大聲責罵被告,並以雨傘擊打被告約10次。被告始終沒有還擊,僅說:「唔好打我啦,我要瞓覺啦,別煩我」。
凌晨三時許,被告因長期忍受女兒的責罵及肢體攻擊,感到極度沮喪,終於「忍無可忍」,萌生殺意。父親便進入女兒房間,雙手掐住女兒的頸部及喉嚨,歷時合共超過10分鐘,直至女兒窒息死亡;女兒掙扎期間咬傷父親手指。父親事後致電並傳訊息,向前妻(即女兒生母)承認他掐死了女兒。
案件編號:HCCC267/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