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會議期間摸女秘書大腿 七旬建築師非禮罪脫 官指事主證供前後不一
發佈時間:17:10 2025-06-17 HKT

73歲建築師涉嫌前年於會議期間觸摸女秘書的大腿,他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脫。裁判官屈麗雯指,女事主部分證供與報案時的供詞不一致,法庭無法穩妥依賴事主的證供,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另拒絕辯方的訟費申請。
就事發時間、動作及次數方面的描述均有差異
屈官裁決時指出,女事主X於觸碰次數方面,在庭上作供與報案時的供詞迴異,她分別稱被告觸碰了4至5次,及3至4次,除非刻意計算,否則不論是3至4次或4至5次,都無不能磨合之處。至於觸碰動作,X於庭上稱被告曾做出「摸、拍、搓」的動作,而報案時的供詞卻只提到「拍、搓」的動作,X解釋當時情緒激動,屈官指出負責錄口供的警員供稱,X當時的狀態並非不適合錄取口供。
屈官續指,X表示於事發當日早上約11時發生觸碰事件,她在11時半向上司投訴,惟Whatsapp對話紀錄卻顯示事主於10時47分已作出投訴。屈官指差距超過半小時,質疑「難道X在事發前已作出投訴?」。X供稱有可能記錯時間,屈官認為X是在看到對話紀錄後有所動搖。
X稱事發後霍然站起但其他人卻無反應實屬奇怪
除此之外,X稱遭被告觸碰後有站起來,惟只有她的上司看向她,其他人則一切如常。屈官形容「實在奇怪」,指事主作出如此舉動後,其他人不會視而不見。屈官基於事主證供中前後不一、矛盾,以及不合情理之處,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73歲被告黃景鎏,被控於2023年9月29日,在北角屈臣道海景大廈C座1樓何顯毅建築工程師樓地產發展顧問有限公司內猥褻侵犯女子X。
審訊時,X供稱被告於開會時兩度觸碰她的大腿,包括來回觸摸、拍打,以及打圈搓揉,她期間曾站立以暗示被告停止但不果。她雖然感到驚駭,但因當時正進行會議而不敢出聲。X事後曾向上司投訴,卻被要求低調處理,不准報警。她向被告發訊息,希望被告避免再出現拍打她大腿的行為。X稱被告回覆「無心之失,萬分抱歉」。最終X因飽受精神困擾,於去年1月離職。
案件編號:ESCC2112/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