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時任驗船督察坦言無將傾斜測試數據輸入電腦複核穩定性 指做法已諮詢上級廖朝暉

更新時間:13:02 2025-05-29 HKT
發佈時間:13:02 2025-05-29 HKT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進入第18日,時任海事處驗船督察曾在2005年參與「南丫四號」的傾斜測試及複核穩定性計算,惟不認識「船總長度一成」規則,坦承在財利船廠向海事處遞交穩定性計算書後,自己沒有將數據輸入電腦程式再次做複核計算,稱「呢隻船係第3次做穩定性計算,我無正式計數」,惟直指「有諮詢過(上司、曾任助理處長)廖朝暉先咁做」。他另補充,即使沒有將數據輸入電腦,在對比財利1998年及2005年的穩定性計算後,發現此兩年的空載重量有差異並匯報給廖朝暉。

時任驗船督察周圖銳無將數據輸入電腦複核計算

時任海事處驗船督察周圖銳憶述,2003年至2009年間任職本地船舶安全組的船體科,「南丫四號」在2005年7月曾申請升高在舵機房與油箱房的壓載物,故由他負責到財利船廠做傾斜測試,理應其慣常做法會在測試前檢閲船隻的總佈置圖,惟「唔記得」當時有否看過「南丫四號」的圖則。周圖銳另會查閲船隻先前的計算,「唔係新船,之前已經做過計算」,被死因研訊主任問及有否看過「南丫四號」在1996年及1998年的穩定性計算書時,稱「無睇過」,「當時唔知」財利的穩定性計算式是以6個還是5個船艙為基礎計算。翻查資料,海難發生後揭「南丫四號」的穩定性計算應用5個艙計。他其後在遇難者家屬方代表大律師譚俊傑提問下,同意曾看過「南丫四號」在1998年的穩定性計算書。

周圖銳供稱,2005年負責複核財利向海事處遞交的「南丫四號」穩定性計算書,惟當時並不知道「船總長度一成」規則,遭質疑是否滿意相關數據時,表示「呢隻船係第3次做穩定性計算,我無正式計數」,周解釋「南丫四號」曾在1996年及1998年做過穩定性計算,而2005年僅將壓載物升高,沒有改變壓載物的重量,故「咁我都係用咗98年計算書做對比」,承認自己並沒有將數據輸入電腦程式再次做複核計算,另稱認爲不需要再重複計算,惟直指「有諮詢過有關嘅主任先咁做」。周圖銳補充,曾問過的驗船主任是廖朝暉(曾任助理處長),有向廖提及過「南丫四號」的重量沒有改變,獲批准不需要重新計算穩定性。

時任海事處驗船督察周圖銳。葉偉豪攝
時任海事處驗船督察周圖銳。葉偉豪攝
退休船舶安全主任譚潤盛稱,忘記何以2008年要求南丫四號船員人數需增至4人。葉偉豪攝
退休船舶安全主任譚潤盛稱,忘記何以2008年要求南丫四號船員人數需增至4人。葉偉豪攝
前總驗船督察王漢忠指驗船不會看設計,僅留意内部有否腐蝕或變形等狀況。葉偉豪攝
前總驗船督察王漢忠指驗船不會看設計,僅留意内部有否腐蝕或變形等狀況。葉偉豪攝

海事處無培訓驗船督察應用「船總長度一成」規則

周圖銳記得在2005年進行傾斜測試時,有進入過「南丫四號」每個艙底的船艙内,以確保沒有積水等因素影響收集數據的準確性,惟「唔記得」是否經油箱房的開口進入舵機房,亦「唔知」兩艙中間是否存在開口,表示自己一貫做法是會從甲板上的通道口爬落去甲板下的船艙,以確保每個船艙為獨立艙及有逃生口,惟「無睇艙壁」。死因研訊主任質疑周圖銳要確認船艙是否獨立艙,卻不留意船的艙壁,周圖銳回應當時主要為「南丫四號」升高壓載物做檢驗,而記錄列明已有同事負責4年檢項目,故自己僅「落去睇下有無水」,補充「無收到船東話有通道嘅改變」,認爲甲板上有通道口落甲板下的船艙就已代表是獨立艙。周圖銳另指稱當時船艙内的環境太黑,他手持電筒入船艙,但沒有檢查艙壁。

遇難者家屬由大律師譚俊傑質疑周圖銳不知道「船總長度一成」規則,卻被安排審核關於要運用相關規則的穩定性計算書,周圖銳確認海事處沒有培訓教驗船督察如何應用該規則,故「跟舊嘅方法做」。遇難者家屬方續引述周圖銳2013年調查委員會的供詞,曾看過「南丫四號」在1998年的穩定性計算書,周圖銳確認並指照理有看過總佈置圖。遇難者家屬方續總佈置圖,提問圖中5條實線是否代表5個水密艙壁,周圖銳未能確認,稱僅在圖中看到標示開口(Opening),遭質疑在檢查船艙時未能發現此開口時,回應「我睇唔到有個Opening喺度」。

發現98與05兩年空載重量有異曾作匯報

周圖銳在遇難者家屬方的提問下,稱在2005年至2009年間做過約5、6次的穩定性計算,在2005年複核「南丫四號」的穩定性數據時「好似唔係」首次做計算。遇難者家屬方引述在1998年負責「南丫四號」傾斜測試及穩定性計算複核的前高級驗船督察麥溢威的供詞,指在1998年曾為「南丫四號」做過破艙穩定性計算,惟周圖銳庭上稱沒有看過麥溢威的穩定性計算書,僅看過財利遞交的計算書。遇難者家屬方關注周圖銳在2005年爲何問上司廖朝暉是否要再次計算穩定性,周圖銳回應因自己認爲不需要重新計算,故向廖朝暉確認是否不需要計算。周圖銳補充,隨後自己有對比財利在1998年及2005年的穩定性計算時,發現兩年的空載重量有差異並匯報給廖朝暉。

港燈的代表律師沈信安引述2013年調查委員會報告,周圖銳發現1998年的穩定性計算中,空載重量是63噸,惟2005年的空載重量是60噸,故向上司廖朝暉匯報。周圖銳憶述,當時告知廖朝暉後,獲回覆指做傾斜測試時或有不同外在因素影響收集的數據,如天氣等,而令其後計算空載重量時出現與先前的結果不同,廖朝暉認爲「(差異)唔係太大都可以」。海事處代表大狀羅蔚山向周圖銳釐清空載重量的意思,進行傾斜測試後,將收集到的數據經過計算,得出空載重量的結果,而空載重量則代表取走船隻的物品後得出的淨重量,周圖銳同意並稱不同因素,如水溫、水的含鹽度、海浪的情況,均會對收集的數據造成偏差,而空載重量減少對船隻情況是「相對好咗」。

南丫四號2008年被海事處要求船員人數由2人增至4人

已退休船舶安全主任譚潤盛供稱,2007年至2011年任職本地船舶安全組,在2008年為「南丫四號」做過最後檢查。「南丫四號」在2008年前所需的最低船員人數為2名,在譚潤盛進行最後檢查後,在2008年起要求「南丫四號」所需的最低船員人數要增至4名,惟譚潤盛庭上未能回憶起當時做這決定的原因。譚潤盛被問及做這決定是否需要請示上司時,回應「當時無咁嘅要求」,稱若船廠不同意修改時,船廠會寫信入海事處或致電其上司。死因研訊主任關注當年是否有書面記錄下這決定時,譚潤盛回應「無咁嘅要求」。

前海事處總驗船督察王漢忠提及,分派驗船工作時會盡量安排同事們熟悉的類別,船體科同事負責驗船體,惟要視乎當日人手是否足夠,亦有機會分派其他組別的同事檢查船體。王漢忠在遇難者家屬方的提問下,確認船隻的傾斜測試及複核穩定性計算工作,「一定係船體科」負責,惟不清楚他們是否有特定訓練。海事處提問,若在檢查船體内部時沒有發現有水密裝置是否不會檢驗,王漢忠回應「有呢個裝置,最後檢查會睇,無就唔會特登落去睇」,並稱「(船隻)本身已經設計好,驗船唔會睇設計」,僅會留意内部是否有腐蝕或變形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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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趙少琼的胞弟趙炳全坐家屬列席聽審。

39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易慧、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當中包含8名兒童,他們於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島對海域被淹死。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