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擾亂立法會秩序等3案 朱凱廸陳志全認罪加監7日及20日 林卓廷不認罪9月開審

更新時間:16:57 2025-03-11 HKT
發佈時間:16:57 2025-03-11 HKT

2019年中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期間,法案委員會一度「鬧雙胞」,林卓廷、朱凱廸及陳志全等7名時任立法會議員涉試圖搶奪石禮謙手中的咪高風等,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陳志全和朱凱廸翌年再涉於內務委員會會議期間引起擾亂;及同年6月立法會《國歌法》三讀期間疑「潑臭水」。3案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林卓廷不認罪,排期9月26日開審。

朱凱廸及陳志全承認「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陳志全另於「潑臭水」案中承認藐視罪,兩人分別判囚14及32天;鑑於兩人正因「35+顛覆案」而在服刑當中,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考慮到總體量刑原則,下令朱凱廸當中7天刑期同期執行,陳志全當中20天刑期分期執行。

朱凱廸阻礙建制議員進入會議開會

朱凱廸、林卓廷和陳志全,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陳恒鑌、周浩鼎及葛珮帆。朱凱廸承認4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陳志全承認兩項同類控罪,而林卓廷則否認兩項同類控罪。

朱凱廸和陳志全承認案情指,當日上午,石禮謙、陳恒鑌、周浩鼎及葛珮帆等建制派議員前往出席法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走廊曾遭范國威阻擋,范國威更多次躺在地上,而朱凱廸亦在附近不斷透過擴音器高聲發言。

陳志全與朱多次試圖搶咪

石禮謙等人進入會議室後,打算前往被涂謹申和郭榮鏗所佔的主席台,朱凱廸一度嘗試以身體阻擋石禮謙前進,區諾軒和范國威亦加入阻礙。石禮謙後來成功走到會議室官員座位,及嘗試透過手提咪高風召開法委會第三次會議,朱凱廸多次隔著桌子接近石禮謙,及曾爬上桌子試圖搶奪咪高風。

混亂中,石禮謙宣佈暫停第三次會議,並與建制議員走到會議室中央的議員座位,他們離開政府官員座位時,區諾軒仍阻礙前進及試圖越過保安接近石禮謙,朱凱廸後來亦試圖接近及搶奪咪高風,又再次爬到桌上,試圖隔著多名建制派議員及保安搶奪咪高風,並把身體壓向對方及朝石禮謙方向伸手。

陳志全原本身處一段距離外,但他穿過圍著石禮謙的人群及靠近,當時石禮謙仍嘗試主持第三次會議,朱凱廸繼續試圖搶咪,陳志全則爬到桌上及突然衝前,打算搶奪咪高風,並俯身壓向多名建制派議員,朱凱廸亦以雙手承托陳志全的身體;陳志全多次作出上述行為,遭周浩鼎及葛珮帆等建制議員制止才作罷。

會議室內潑附蛆蟲兼具腐蝕性糞臭水

朱凱廸及陳志全另涉於2020年6月4日、立法會進行《國歌法》三讀辯論期間「潑臭水」,各被控藐視、及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兩罪。控方今撤回針對朱凱廸的兩項控罪,陳志全則承認藐視罪、施用有害物品一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情指,當日中午約12時半,朱凱廸在會議期間將一個容器遞給陳志全,陳志全解開容器的膠袋及以燈籠遮掩,其後帶同寫有「殺人政權,遺臭萬年」的標語走近主席台,保安截停陳志全時,陳志全叫喊口號及用胸口撞向保安,手中燈籠連帶容器跌在地上,濺出帶有刺鼻惡臭的褐色液體,並有蛆蟲爬行,朱凱廸此時亦向主席方向潑濺相同液體,部分液體濺在保安衣服上。

陳志全被保安帶走,會議須暫停4小時以作消毒及檢查;相關消毒費用約22萬元,陳志全和朱凱廸事後已繳付。

涉內務委員會會議期間引起擾亂

陳志全和朱凱廸事後在會議廳外向傳媒發表聲明,指不能接受《國歌條例草案》及會阻止三讀,更呼籲反抗共產黨政權。朱凱廸又聲稱涉案容器內是有機肥料。政府化驗師從液體中驗出氨和吲哚;法醫林衛國指,氨有毒及具腐蝕性,高度刺激皮膚、眼睛、呼吸道及消化道,吲哚則具強烈糞臭味,會刺激皮膚、眼睛及呼吸系統,甚至可能對眼睛造成永久性損傷。

此外,2020年5月8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期間,陳志全和朱凱廸涉於立法會會議室內引起擾亂,因而被控藐視罪,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控方今就陳志全所涉控罪不提證供起訴,及撤回朱凱廸所涉控罪。

案件編號:ESCC2514/2019、WKCC3842/2020、WKCC4003/2020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