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涉高院拍照明年2月再訊 同層正審理潘焯鴻藐視法庭案

更新時間:16:47 2024-12-09 HKT
發佈時間:16:47 2024-12-09 HKT

48歲家庭主婦涉於11月在高等法院3樓拍照,當時該層法庭內正審理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被控民事藐視法庭一案。該婦人被控一項禁止在法庭內攝影等罪,案件今​首次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7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前往高等法院。

被告余淑萍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2024年11月25日,在高等法院3樓會議室外,在法庭內拍攝或企圖拍攝任何照片。

案件編號:ESCC3245/2024 
本報記者